第四节 效益 1977年,外贸财务实行报帐制,石油化工类商品与黑龙江省化工进出口分公司统一核算。1978年 3月,开始对粮油食品类商品进行核算。1983年,石油化工类商品由报帐制改为独立核算。从1981年开始,石油管理局机关实行经费包干,根据省经贸厅核定的经费包干指标,当年节约行政经费1528元,以后每年都有节余。
一、出口商品盈亏
1978年,粮油食品类出口商品,省核定计划亏损5.62万元,主要是收购肉牛的政策性亏损,实际亏损4.63万元,减亏0.99万元;1979年,计划亏损4.9万元,实际亏损 4.6万元,减亏0.3万元;1980年,计划亏损6.47万元,实际亏损2.74万元,减亏 3.73万元;1981年,计划亏损6.4万元,实际亏损5.61万元,减亏0.79万元;1982年计划亏损6万元,实际亏损 5.95万元,减亏0.05万元。
1983年,石油化工、粮油食品、土畜产三类产品,黑龙江省核定计划盈利 106.5万元,实际盈利110.77万元,比计划指标增加利润4.27万元。其中石油化工类商品盈利116.56万元,土畜产类盈利1.10万元,粮油食品类亏损6.89万元;1984年这三类商品省核定计划盈利136.67万元,实际盈利156.09万元,多盈利19.42万元。其中石油化工类商品盈利 159.24万元,粮油食品类亏损1.35万元,土畜产类亏损1.8万元;1985年,这三类商品计划盈利222万元,实际盈利666.02万元,多盈利444.02万元。其中石油化工类商品盈利666.1万元,土畜类盈利 1.07万元,粮油食品类亏损1.15万元。
大庆市外贸财务隶属中央财政。发生政策性亏损,由黑龙江省主管部门拨付,实现利润上缴省主管部门。
二、出口创汇和外汇留成
1979年开始,大庆市的出口商品,除原油和石脑油外,不再调往大连、天津口岸,由黑龙江省外贸进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办理外汇结算。1979年到1985年,全市出口商品共创汇167709.51万美元。其中,原油和石油化工产品创汇167466.66万美元,是全市创汇总数的 99.86%;粮油土畜产类商品创汇242.85万美元。
为了调动各方面发展出口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外汇收入,从1979年开始,国家对出口商品实行外汇留成。1985年以前,国家规定原油、成品油等10种商品不分成。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1979年到1985年,大庆市出口商品分得留成外汇额度为606.07万美元。其中,市政府分得173.82万美元,生产(供货)单位分得432.25万美元。从1985年起,国家调整了留成外汇的分配比例。同时,对国家统一分配出口的原油也开始实行外汇分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分得的原油留成外汇扣除给辽宁、河北两省的部分后,省政府留成 65%,大庆市留成5%,生产企业30%。按照这个比例,1985年大庆出口国家分配的原油 974.7万吨,创汇156832.85万美元,黑龙江省共分得留成外汇额度3494.66万美元。其中,省政府分得2271.53万美元,大庆市政府分得174.73万美元,大庆石油管理局分得1048.40万美元。从1979年到1985年7年间,大庆市共分得留成外汇额度1829.20万美元,其中,市政府分得 348.55万美元,生产(供货)单位分得 1480.65万美元。全市的留成外汇开立了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石油化工总厂等帐户。留成外汇的使用,由市政府领导和市计委审批。主要用于进口设备、零配件和出国考察等。截止1985年末,全市共支出外汇额度358.30万美元。
大庆市1979~1985年各类商品出口创汇统计表 表112
单位:万美元
大庆市1979~1985年创汇总额及留成分配额度统计表 表113
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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