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和财政体制
第一节 机构和财政体制
一、机构
1960年,大庆开发建设后,安达县改为安达市,原安达县财政科升格为财政局。石油会战指挥部成立财务处,统管会战全部财务会计业务。1962年 10月,会战指挥部根据制定的<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1963年1月撤销了会战指挥部财务处,设立总会计室。
1965年,安达市(特区)成立财政局。从1966年1月1日开始,安达市(特区)财政局和会战指挥部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68年10月,大庆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财务组,负责大庆财务会计工作。1974年恢复会战指挥部财务处。1973年到1975年,市政和会战指挥部财务又分开办公,1976年后再次合署办公。1977年在市财政局设立财税组,1978年财税组分成财政组和税务组,1980年税务组分出成立税务局。
1983年11月,在城市体制改革中,市政府和石油管理局分设财务机构。市政府设立财政局,负责市政的财政、财务管理。到1985年,局下设办公室、预算科、企财科、综合计划科、农财科、会计技术管理科、监察科、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全局共有人员37名。
二、财政体制
60年代初期,安达市政府和会战指挥部同时存在,财政上分别管理。石油企业采用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的核算形式。1963年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将107个独立核算点,改为会战指挥部1个独立核算点。1965年发展到高度集中、高度统管的形式,由会战指挥部总会计室统管钱财和报销,统一计算成本。
1965年1月撤销安达市,成立安达特区,实行政企合一的财政体制。同年 10月,财政部、石油部联合下发(1965)财预杜字第56号(1965)油财综张字第234号通知(亦称六五通知)。
“六五通知”规定:“一、特区人民委员会的行政经费及文教、卫生事业费,城市维护费等开支。均由石油企业负担。二、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农业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就地交入金库,如数上缴黑龙江省。凡地方税和附加,属于石油企业缴纳部分一律不征收,但对其它企业、集体、个人仍按规定征收,抵作特区人民委员会部分开支。三、商业、粮食、银行、邮电、供销、手工业等企业事业部门的财务,由省有关厅局直接管理。四、特区人民委员会不搞城市建设。矿区建设可以纳入油田建设,由石油企业统一安排。”
1983年12月,市财政局与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分开,独立办公。但仍是政企合一的财政体制。政企分开后,市政府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城市维护费,以1982年的实际支出数为基数(其中:基本建设城市维护费1亿元,行政事业经费 1.07亿元),由大庆石油管理局和石油化工总厂两家承担(其中:石油化工总厂承担基本建设、城市维护费 3000万元,其余由石油管理局负担)。其它财政、财务问题仍按“六五通知”执行。
1985年,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市政府的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费由收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解决,行政事业经费仍由大庆石油管理局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