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改革
第三节 财务管理改革
1960年到1979年,大庆的财务管理虽经多次变化,但基本上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核算形式。1965年,全大庆只有财务部门1个“金库”,1把“钥匙”,会战指挥部总会计室统管钱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渐出现了下放的趋势。1979年,相断将农副业财务、工业财务、资产管理从财务分离出去。1982年,进一步放权,建立经济责任制。特别是1984年以后,在文教行政财务、商业粮食财务、工业财务、农业财务等的管理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并取得显著效果。
一、文教行政财务
1985年,市财政局所属的45个单位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参照省内外同类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对这些单位实行了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节支分成(或留用)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并以正式文件下达。具体规定是:对 5个区和一些单位实行定收定支,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包干办法;对 5个医院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差额补贴,超收节支分成,超支不补的包干办法;对交通局、大庆日报社、土地局实行了定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包干办法。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获得了比较好的效益。如卫生事业费支出1984年比1983年增长9.5%。为农村氟病区打防病改水井17眼,建自来水点22处,解决了农村1万多人的饮用水的问题。教育事业费支出比1983年增长10.2%,翻建农村小学危险房屋 1万多平方米,保证了教学的正常进行。1985年,加上调整到基建和城市维护费里的校舍维修,及大型设备购置费,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比1984年增加7%,文教卫生部门的条件又有了改善。中医院、实验中学的设施初步完善,翻建了大同区中小学危险房屋7000多平方米。还给各医院装备了140万元的医疗器械。
二、基建财务
1985年前对基建和城市维护费投资实行审核。做到超计划和计划以外用款全部剔除。1985年,对市基建投资全部实行了改拨款为贷款的方法,所定利息率比国家规定稍低一些。
三、商业粮食财务
1984年,按照国务院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规定,全市107户自然门点商业户,有102户开放经营,比1983年多盈利219.8万元。
1985年,对粮食企业实行了减亏分成,超亏分担的财政包干办法。
四、工业财务
1984年,对4户小型工业企业实行了放开经营,利润比1983年增长3倍半。
1985年,对地方国营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见本篇《税务》章)。
五、农业财务
一、农业税。1983年,黑龙江省对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庆市农业税的征收管理也随着发生变化。由原来的126个生产大队为纳税单位,变为向31973户农民征收农业税。征收人员由原来的5人增加到33人。1984年征收农业税150.3万元,超额 15.4%完成税收任务。1985年,纳税户数增加到34720户,征收人员增加到38人。从6月份开始,对农业税由原来的以表代帐改为设立农业税收入总帐及分类明细帐,健全了核算及缴库制度。当年征收农业税 173万元,超额0.3%完成了省下达的税收任务。
二、支农周转金。1984年,黑龙江省对大庆投放支农周转金21万元,市投放 8万元。1985年,省投放18万元,市投放8万元。加上前几年投放的资金在内,到 1985年底省共投放支农周转金68万元,市共投放支农周转金42万元。
三、支青周转金。1984年,黑龙江省对大庆投放支青周转金29.7万元,1985年又投放22.5万元。加上前几年投放的资金在内,到 1985年底,省共投放支青周转金152万元。用这些资金扶持了知青厂店的发展。截止1985年,全市有知青厂店 181户,总人数5217人,其中青年2155人。产值达7272.8万元,实现利润646.4万元,税金23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