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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险

第六节 保险



  一、种类

  1981年起,大庆市开办地方企业财产保险和摩托车辆保险。
  1982年增设中央和地方企业、集体企业财产保险,汽车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引进货运保险。
  1984年,国内业务开设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机动车、货运和公旅司乘保险;国外业务开设机器损坏、财产、人身和汽车保险。
  1985年,国内业务增加了养殖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养老金、房屋定额、个体工商业户和中小学生平安保险;国外业务增加了建筑工程保险。
  1981年以来,参加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逐年增加。如企业财产承包户数1981年为45户,1985年上升到137户,保险金额由18514万元增加到109802万元。加上家庭财产、机动车辆和人身保险等在内,总保险金额由1981年的18679万元,上升到1985年的192832万元。

  二、收入及理赔

  1981年,市保险公司收入保险费金额为46万元,1982年为101万元,1983年为501万元,1984年为756万元,1985年为1208.6万元。
  1981年市保险公司共处理赔案5起,支付金额6万元;1982年处理赔案43起,支付金额6.57万元;1983年处理赔案212起,支付金额95万元;1984年处理赔案579起,支付金额209.24万元;1985年处理赔案860起,支付金额198.44万元。其中,属于重大赔案的5起。
  1981年7月,大庆科学研究设计院从西德引进的 1台质谱仪,共7箱(件)。到货后在吊卸中,从箱内流出大量积水,发现物件受潮生锈,当场审议属于外商责任。出据检验报告,向外商追回203万美元的损失。
  1982年11月,在对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检验时,发现残损32箱。经过检查,确认残损是由于外商包装不合理所造成。向大连港口公司追回7万多美元的损失。
  1983年11月28日,大同区火灾烧毁商业中心区 7个单位,参加保险的一百商店、钟刻社和生产资料站3个单位得到了保险公司32万元的经济补偿。
  1984年4月5日,林源炼油厂东罐区的11个油罐的脱水阀门被人打开,共放跑柴油 316.3吨,石脑油294.5吨,液蜡70吨,损失40.8万元。扣除残值,林源炼油厂得到保险公司 39.2万元的经济补偿。
  1985年11月9日,建材公司车队太脱拉148型油罐车行至黑龙江石油化工试验厂附近 178铁路道口时,与374次直快列车相撞。建材公司得到保险公司9.5万元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