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关系
第二节 生产关系
在这里,1979年前主要记述大同区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1979年后记述全市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的情况。
封建私有制 大同区的土地,自清光绪29年(1903年)放荒招垦到1947年 7月土地改革前为封建私有制,大片荒原与土地被少数地主、富农所占有,而占农村人口 70%以上的贫苦农民,则仅占少量的土地。1945年大同区土地面积160万亩,农业人口19500多人。其中地主、富农1950人,占农业人口的10%,却占有全区土地的65%;贫苦农民13950人,占农业人口的72%,只占有全区土地的 10%。地主、富农依靠手中占有的大量土地,通过雇工、租地等形式盘剥农民。每个村屯都有几家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屋不避寒,靠野菜糠粕度日的农户。农村没有衣服穿的人口,几乎占总人口的1/3。
土地改革 1946年 5月,大同区农村分别建立了“农民联合会”,开始了“二五”减租减息工作。就是由原来地主与长工对半分收成改为地主分收成的25%,地主收租也减为25%。1947年 7月,大庆地区开始了土地改革运动。1948年春,人民政府向分得了土地的农民颁发了土地执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解放,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在旧社会的废墟上得到复苏。到1949年,年粮食总产达1.2亿斤,平均亩产由解放前的100斤左右增加到158斤。
互助组 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了土地,但缺少资金和车马牛等生产资料,大同区根据中央关于组织起来的指示精神,在自愿两利原则指导下,经过典型示范,从1950年开始,创办了常年、季节和换工插犋等形式的互助组,一般由3—5户农民组成,最多不超过十几户。互助组的建立,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51年,粮食总产量达1.07亿斤,平均亩产由1949年的158斤增加到217斤。
初级社 1952年,在农业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开始由常年互助组建立初级社。首先在榆树乡进行了以付井才为主的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1953年,对农民进行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发展远景教育。 通过试点和教育, 初级社迅速在全地区普及推广。到1954年春,已建立30多个初级社。同年秋,掀起第一个合作化高潮,到1955年春,参加初级社的近4000户,占总农户的30%左右。1955年 10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后,大庆地区掀起了第二次合作化高潮。年末,初级社发展到270多个,参加农户9800多户,占总农户的90%左右。这一年,大庆地区的农业生产又获得丰收,粮食总产由1951年的1.07亿斤提高到1.64亿斤,平均亩产209斤。
高级社 1956年,大同区掀起了新的合作化高潮。把原来1个屯为1个初级社,变成几个屯合并为 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把各村合并为乡政府。全区共办80多个高级社,参加农户 19000多户。由于建社过急,有的违反了互利自愿原则,还出现了生产“大帮哄”,分配平均主义的问题。
人民公社 1958年9月,大同区在原有乡的基础上,建立了 5个人民公社,即中心公社(老山头)、联合公社(高台子)、大同公社、新主公社 (兴隆泉)、群众公社(大青山、祝三)。1959年11月,肇源县的大官、兴隆两个人民公社划归大同。以后公社建制几经变化,到1978年,共有大同、高台子、祝三、大青山、葡萄花、老山头、庆阳山、八井子、双榆树、兴隆泉10公社,并划归大庆。人民公社实行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土地、生产工具归集体所有,社员集中劳动,按工分计酬。在人民公社和“大跃进”中,受全国形势的影响,大庆地区也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左”的口号,以及出现了层层“一平二调”等不切合实际的“左”的做法,使农业生产受到破坏。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1960年粮食平均亩产由1955年的209斤下降到 91斤。1962年2日,中共中央召开 “七千人大会”后,全地区基本纠正了“左”的影响,解决了“一平二调”的问题。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指导下,贯彻《农业六十条》,进一步确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大帮哄”,分配“大锅饭”等问题,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联产承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庆市农村人民公社贯彻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精神,农村社队普遍落实和完善了生产责任制。到1982年2月止,全市农村661个生产小队中,实行统一经营,包产到劳的有257个队,占39%: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有173个队,占26.2%;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有60个队,占9%;实行口粮田的55个队,占8.3%;实行包干到户的有53个队,占8%;实行统一经营,包产到组的有24个队,占3.6%;实行包产到户的有39个队,占5.9%。到1983年 2月,全市农村人民公社全部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3个人民公社的684个生产队中,有604个实行了包干到户的责任制,58个生产队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实行其他责任制形式的有22个生产队。以上责任制全部履行合同制。1984年初,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联产承包责任制。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给农村带来深刻变化。1985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达 1.8亿元,同1980年的0.66亿元相比增长近两倍。农村合作经济总收入达1.13亿元,比1980年增长1.66倍。全市农村平均每人收入达469元,比1980年的111元增长3倍多。全市 13个乡中,总收入超1000万元、平均每人收入超500元的有4个,总收入超100万元、平均每人收入超500元以上的村有27个。1985年,全市专业户家庭收入1800万元,平均每人收入1399元。
石油企业,1981年12月组建农工商联合公司,在经济上与工业划清渠道,管理上自成体系,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广开生产门路,发展综合经营,全面推行生产责任制,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8900万元,比1981年翻了一番多。生产经营总收入1.59亿元,比1981年增长1.7倍。家属平均每人年收入924元,比1981年增长 39.8%。牧工商联合公司通过经济体制改革,调整生产结构,推行生产责任制,扭转了过去连续10多年的亏损局面,1980年开始经济效益逐年提高,连续6年盈利。1985年实现利润201万元,比1980年增长15.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