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大庆市公安局的前身是1958年的松辽石油勘探局保卫科,办公地点设在吉林省长春市,1960年2月,迁到黑龙江省安达县(现安达市)。1960年5月,保卫科升格为石油会战指挥部保卫处,下设9个职能科室、大队,即:一科(政保科)、二科(生产保卫科)、三科(治安科)、四科(机关保卫科)、警卫科、消防警察大队、经济警察大队、办公室、协理员办公室。1960年 10月,保卫处随同会战指挥部由安达迁到萨尔图。1961年保卫处有保卫干警628人,其中保卫干部155人,民警473人。到1962年6月,干警达1073人。
  1965年1月,保卫处改称安达市(特区)公安局,对内仍称保卫处,下设7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一科(政经保科)、三科(治安科)、五科(预审科)、六科(技侦科)、消防大队;四科(机关保卫科)、经济警察大队撤销。安达市公安局下辖油区 1个公安分局——萨尔图区公安分局,29个派出所,即:铁西、铁东、胜利、创业、登峰、八一、光明、丰收、奔腾、火炬、图强、标杆、龙岗、苹果园、解放、奋勇、向阳、争游、乘风、新建、勤奋、风云、团结、友谊、龙凤、让胡路、喇嘛甸、星火、红卫星派出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机关受到严重冲击。1968年2月到1969年 8月,原公、检、法8名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51名一般干部、50名民警全部到大庆公安“五七”战校学习“改造”;1969年8月7日,组建大庆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下设秘书组、政工组、政保组、治安组、审判组(和看守所合并)。机关工作人员80名,民警90名。1970年4月 20日,人民保卫组改为人民保卫部,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增设经济保卫组、消防组、预审组、信访办公室。人民保卫部有军代表12人,民警148人。
  1973年9月3日,撤销人民保卫部,公安重新单独设立机构,成立大庆公安局。当时,在油田内部称为大庆公安局,对外联系上仍用安达市公安局名称。到1978年有干警 846人,其中处级干部 7名,设13个科室,即:政治处、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政经保科、预审科、治安科、户政科、刑事技术科、六科、警卫科、民警科、外事科、信访科。直属单位 7个,即:刑警队、收容所、看守所、强劳队、水上派出所、客运派出所、交警大队 (下设萨尔图、让胡路、龙凤、南区、大同、卧里屯6个交警中队)。
  1979年12月24日,国务院批准安达市改为大庆市,大庆公安局也随之改为大庆市公安局。1980年为加强牧工商联合公司系统和林源炼油厂的保卫工作,经市人大批准红色草原牧场保卫科改编为红色草原公安分局,同时组建了林源炼油厂公安分局。组织人事关系由所在企业管理,业务由市公安局领导。1982年,为加强公安干警的教育和训练,培养合格的公安战士,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大庆市人民警察学校。
  1979年到1983年设15个科室,即:政治处、办公室、党总支、政经保科、户政科、刑事技术科、外事科、警卫科、预审科、信访科、经济警察科、治安科(下辖治安民警队)、保卫油田办公室、劳教办公室、通讯办公室。直属单位 6个,即:人民警察学校、刑警队、交警大队、劳动教养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所为劳动教养大队的一个中队。1983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2]23号文件精神,将劳动教养大队(除收容中队)整建制移交给大庆市司法局。
  1984年4月 27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撤销11个治安派出所。同时组建东风新村、兴化村2个户籍派出所。
  1984年10月,市公安局调整机构,设28个科、室、队、所,即:组织科、宣传科、党组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党组纪检组、法律政策调研室、办公室、一、二、三、四、五、六、八、九科、信访科、治安民警大队(对内称治安科)、刑警大队(对内称刑侦科)、劳教审批科、财务装备科、机关保卫科、保卫油田办公室、电子通讯技术室、经济民警大队(对内称经警科)、交通警察大队、收容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1979年12月,安达市改为大庆市后,大庆市相继成立了 5个行政区,各区都成立了公安分局。各公安分局干警的组织、人事关系由市公安局移交给所在区管理,卧里屯公安分局交乙烯工程指挥部管理,各派出所也随之移交,实行市公安局和区(企业)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