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审看守
第三节 预审看守
大庆市公安局预审工作于1965年 1月开始。在侦察工作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采取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搜查、扣押物证等一系列公开措施,查清犯罪分子的全部罪行和一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弥补和纠正侦察阶段可能发现的一些疏忽和错误,完成对案件的全部侦察工作。
1965年至1966年,平均年处理案件65起、95人,人均办案13起、19人。当时主要是处理与原安达市交接时所遗留案件的善后工作和现案的审结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预审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办案中不求事实,不重证据,仅靠一面之词定案、定捕、定判,造成一批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庆市公安局按照中共中央[1978]78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大庆市委的指示精神,预审部门与检察院、法院和有关部门组成复查冤假错案办公室。1966年到1976年 11年间,需要重新复查的各类案件713起,762人。从1978年10月开始到1980年 5月止,713起案件全部复查完,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538起,582人,占全部复查案件的75.4%。
在复查纠正的538起冤假错案中,所谓的反革命案件156起(人),有以下5种情况:
一、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为中央领导人遭诬陷、迫害而鸣不平,被当做反革命罪戴帽、拘捕的7起。
二、对某些干部不满、对党的某些政策不理解或由于个人利益未满足,向上级写信或在日记、文章、诗词中写了几句对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甚至漫骂的言词,而当做反革命恶毒攻击罪被戴帽、拘捕、教养处理的33人。
三、由于疏忽大意写错字、词,以及儿童年幼无知乱写乱画中有损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诗句,以追后台为名将其父母当作反革命被戴帽、拘捕处理的59起。
四、对历史上的问题过去已做结论,“文化大革命”中未发现问题又翻老账被戴帽、拘捕或因出身不好、社会关系复杂、“文化大革命”中说过错话、做过错事被定为反革命的37起。
五、对一些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当做反动言论被拘捕的14起;其它6起。
1983年 8月,大庆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开始,一大批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落入法网,预审工作按照“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犯罪证据确凿),深人群众开展调查,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1965年到1985年预审部门受理案件起诉率达到97.6%以上,拘留、转捕率达96%以上,呈捕率达100%。平均办案时间为19.7天。
看守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看守所是专门关押被依法逮捕、拘留,正处于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犯罪分子的场所,同时又是一个教育改造犯人的阵地。大庆市的看守所1965年成立,管教干部吃住在看守所,没有发生各种事故。1965年10月,看守所搬入新址,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修订了 7条犯人入监监规和管教员工作制度。犯人入监后首先进行遵守监规教育,认字的自己看,不认字的管教干部念给他们听。配备了常用药品,有病请附近单位的卫生所大夫医治。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1968年到1973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看押工作一度放松,在押犯逃跑4人,死亡5人。得病的比较多,就医比较困难。1974年调进两名医生,增加了炊事人员,使犯人生活、医疗条件有所改善。
1975年根据情况的变化,修订了看管、提审、收押、出监、工作人员出入、法制教育、保外就医、财务保管、注销三证(户口证、粮食证、商品供应证)、医疗卫生、业务学习、犯人档案等项监管制度。管教人员实行分监包号、坐班,并在监狱安装电话。随时掌握犯人动向,预防事故的发生。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后,大庆公安局在加强监号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在押犯人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采取向犯人定时放广播,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向犯人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犯人的改造信心,教育他们走坦白从宽的道路,检举他人犯罪,交待自己的罪行;教育犯人自觉遵守监所的各项制度,定时学习时事政治;保障犯人的生活,让犯人吃足定量,喝足开水,每周有食谱,饭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不打骂犯人;新入监的流窜犯,没有衣服和鞋的发给衣服和鞋;家庭有困难的给假回家解决问题。通过以上措施,使犯人服从管教,服从看押,服从改造。
1982年 4月,大庆市公安局根据看押条件和实际情况,在原来制订的各项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又重新制订了 6项监管制度,使监管工作进一步得到改善。犯人洗上了澡,环境有了改观,并消灭了疥疮等传染病。
为了加强看守所工作,还狠抓预防措施的落实,对重大人犯采取重点看守的措施。1983年,使用了电视监控。对犯人收监过程中,加强人身检查,防止金属物带进监号。从1973年到1985年,没有发生犯人因病或其他原因而死在监号内的事故和逃跑问题。
为了对付流窜犯罪分子,大庆于1969年12月建立了收容审查站,有干警 8人。主要收容流窜犯、流窜犯嫌疑分子、重大在逃犯和放在社会上有危害社会安全的、案情重大的现行犯罪分子并进行审查。到1985年,干警增加到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