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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在初建院时由信访科负责。随着检察机构不断健全和业务量的增加,1982年在信访科基础上组建控告申诉科,负责办理公民检举、控告申诉案件以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院以来,复查和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和控告申诉案件。
  
1979~1985年受理控告申诉检察案件情况表
  表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