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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审判

第四节 经济审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往来日益频繁,经济纠纷逐年增加。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大庆市、区两级人民法院于1980年组建了经济审判庭,负责审理经济纠纷案件。6年来,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06件,转案294件,挽回经济损失364056.53元。审理经济纠纷案件481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398441.4元。
  
大庆市1960~1985年经济犯罪案受结情况统计表
  表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