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大庆市司法局于1980年 2月开始组建。根据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性质和职权范围,下设法制宣传教育科、调解指导科、法院管理科、公证律师科、财务装备科、干部科、办公室、公证处、法律顾问处。配备干部25人。1981年2月,全面开展了各项业务,人员增加到 32人。1981年11月,根据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需要,对一些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法院管理科,成立调研室、局机关总支;把干部科和财务装备科对法院助理审判员的考核、任免的管理及装备业务移交给市中级人民法院。
1983年9月,大庆市劳教大队从市公安局移交给司法局。共有干警65人。1984年4月,组建大庆市劳改支队,同年12月监狱建成。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增加,1984年 5月,在司法局机关增设了劳改管理科、劳教管理科和教育函授站。同时,把市法律顾问处改为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到1985年12月,司法局机关共有66人。机构设法制宣传教育科、调解指导科、公证律师科、劳改管理科、劳教管理科、调研室、干部科、局机关总支、教育函授站、财务装备科、办公室、公证处、联合律师事务所。
司法科。1980年6月筹建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大同5个区司法科,到1981年 2月都开始了工作。负责各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司法行政工作。下设法制宣传组、调解指导组、司法行政组和与科同级的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处。1984年 10月设公证处(与科同级的国家公证机关)。
萨尔图区司法科于1980年6月组建,同年10月定编12人,1984年10月增编至 22人。到1985年12月实有22人,其中干部18人,工人4人。另外,律师事务所6人,公证处3人。
龙凤区司法科于1980年6月组建,同年10月定编12人,1984年10月增编至 17人。到1985年12月实有17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3人。另外,律师事务所7人,公证处2人。
让胡路区司法科于1980年6月组建,同年10月定编 12人,1984年10月增编至17人。到1985年12月实有16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2人。另外,律师事务所4人,公证处2人。
红岗区司法科于1980年6月组建,同年10月定编12人,1984年10月增编至 18人。到1985年12月实有18人,其中干部16人,工人2人。另外,律师事务所4人,公证处2人。
大同区司法科于1980年6月组建,同年10月定编12人,1984年10月增编至 17人。到1985年12月实有17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3人。另外,律师事务所5人,公证处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