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教育
第二节 法制教育
大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人民遵纪守法,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1980年2月大庆市司法局组建后,就着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到1982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有7300多人形成的法制宣传网,运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令。1984年 5月在全市公民中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活动。到1985年12月,全市已有26万余人学完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条例,经考核获得了市司法局统一印发的普及法律常识结业证书。还有 8万多人受到了一般性的法制教育。两项合计,共34万多人,占全市应受教育对象的 52.2%。通过“普法”教育,广大群众增加了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了犯罪,在全市人民中初步形成了遵纪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新风尚。全市广大群众按照法律要求,揭发各类犯罪线索1097件,扭送犯罪分子55人。有61名亲属护法灭亲,主动送子、送夫服法。1984年底,全市刑事案件比“普法”教育前下降了 39.8%,重大案件下降了6.7%。人口发案率由1982年的8.6%下降到5.4%,治安案件大幅度减少。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没有刑事案件、没有治安案件的单位。同时,教育挽救了一批劣迹青少年。“普法”教育前全市有劣迹青少年2017人,经过“普法”教育已有1916人停止了违法犯罪活动,占劣迹青少年总数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