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律师公证
第四节 律师公证
大庆市律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担任辩护,解答法律咨询,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等,从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大庆市的律师工作开始于1980年,到1985年末,全市有律师事务所 6个,律师工作人员37个。从1982年以来,有18名律师为大庆市40个县团级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帮助这些单位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室。通过非诉讼代理挽回经济损失 658万元。通过审查、修订经济合同避免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受理刑事辩护案件635起,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教育了人民遵纪守法。同时,全市律师以打击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为目的,积极开展了刑事辩护工作。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大庆市有6个公证处,其中市公证处1个。1982年 1月开始全面开展了民间公证、涉外公证和经济合同公证业务。到1985年末共办理各项公证7881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6950件,公民权利义务公证310件,涉外公证70件,其他551件。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审查出违法合同10多件,为企业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70多万元。1984年7月到1985年10月,还先后在企业建立 20多个公证联络站,聘请公证联络员210人,使公证信息比较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