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抚安置 一、优抚
1985年统计,大庆市有各类优抚对象43336人(不包括驻军),其中老红 军6人,烈属379人,军属2952人,革命残废军人675人,复原军人7701人,退伍军人27961人,转业军人3662人。
1960年到1985年,大庆对建国前和建国后牺牲的烈士进行过两次普查换证。每逢年节都进行走访、慰问和召开座谈会,帮助烈士家属解决实际困难,给予各种优待。在 1985年全市379名烈士中,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统计:其中,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以前的15人,抗日战争时期的35人,解放战争时期的165人,抗美援朝中的131人,建国后的33人。其中享受抚恤的烈士直属亲属有35人。
对残废军人的评定和抚恤。1962年大庆曾进行评残复查换证工作,当时大批退伍军人参加石油会战,不少人为会战隐瞒了自己的残废情况,没有换发残废证件。1965年重新评残复查,给因战因公致残的战士认定了残废军人资格。
大庆市残废军人数目、等级及抚恤标准统计表 表203
单位:人
大庆市1972~1985年残废抚恤标准表 表204
单位:元
1981年,黑龙江省统一换证时,大庆市又进行了复查和认定工作,一次换证 675人,残废军人抚恤标准也随国家经济形势好转不断提高。
回乡安置的特等、一等残废军人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不论是家庭护理或是雇人护理,均由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特等残废军人参照当地二级普通工人的工资,一等残废军人参照当地一级普通工人的工资逐月发给。对在乡的各类革命残废人员从1979年11月 1日开始,还实行副食品调价补贴。补贴标准:特等、一等革命残废人员,一般地区每人每月5元,纯牧业区每人每月 8元;二等革命残废人员,一般地区每人每月3元,纯牧业区每人每月4元;三等革命残废人员,一般地区每人每月 2元,纯牧业区每人每月3元。
大庆市对优抚对象按照“安排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方针,定期定量进行补助。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元旦加发当月补助费的1/4,春节加发当月补助费的1/2。
大庆市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表 表205
单位:元
大庆市对农村优抚对象,凡符合国家定期定量补助条件的,都给予了补助。不符合条件的,临时发生困难给予临时性补助,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中等水平。农村生产队在60年代、70年代采取了补助工分和安排力所能及劳动的办法,给优抚对象以优待。1978年,农村享受优待工分的有390户、2387人,补助工分74264分。1982年,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后,补助工分改为优待金。1983年,农村享受优待金的有307户、2038人,金额37175元。1985年,全市共有4800户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在住房、医疗、护理、补助等方面受到优待。
拥军优属。大庆市企事业单位、居民委、村民委、服务行业、学校,普遍建立拥军优属组织,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逢年过节各级政府都组织人员到部队和军烈属家走访、慰问,平时为优抚对象做好事。1976年到1980年,每年为优抚对象做好事 3万余件。1981年,拥军优属活动向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方向发展, 军民共同建设文明村、文明街道、文明车间、 文明连队。1983年,全市军民共建点 102个。1982年、1983年,市政府和驻军部队两次召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大会,表彰了70个先进单位和80名先进个人。1984年大庆市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出席了全国召开的“双拥”代表大会。1985年全市军民共建点达135个,成立了13000多个送温暖小组,为驻军部队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50期,培养电工、电焊工、拖拉机手、理发员等军地两用人才760名,做各种好事2万余件,花资金10万余元,并与云南前线部队开展了军民联谊活动。据1985年 12月25日统计,全市有783个单位与老山等地部队开展了共建精神文明的联谊活动,为前线指战员写慰问信8200封,寄各种书籍3500册,线手套 1.2万多副,鞋垫1300双,印有“新一代最可爱的人”字样的背心7200件。给为国牺牲的烈士家属、参战部队指战员家属寄去各种新衣服2200件,现金51000余元。
二、接收安置
大庆从1960年开始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到1985年累计安置复退军人 63610余人。1970年以前接收安置工作由劳资部门负责,1970年大庆成立复退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由民政局承担日常接收安置工作。1985年接收安置退伍军人 1324人,其中农村籍战士145人,城镇战士1179人。在农村退伍军人安置中,注意抓了军地两用人才的合理使用,共安排司机28人,拖拉机手26人,到经济联合体当管理人员的6人。城镇安置工作继续贯彻执行“按系统分配”、“区别对待”的安置方案。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和多次受嘉奖以及有技术特长的1000名战士,分别安置到消防、公安、司法等岗位;对 6名在部队犯有记过以上处分的,让他们劳动锻炼半年后,再另行分配工作。
军队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1981年分配大庆市20名,其中团职10名、营职10名,分散安置到各单位。
大庆市1960~1985年安置复退军人统计表 表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