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收入 一、城镇职工家庭收入
1985年,根据全市100户城市职工家庭抽样调查,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收入达到63.93元,比1965年的17.20元增加了46.73元,增长3.7倍多;比1977年的23.70元,增加了 40.23元,增长169.9%;比1984年的48.43元增加了15.5元,增长32%。详见下表:
大庆市每百户职工家庭月生活费收入增长表 表237
按生活费收入分组,高收入户比重上升,低收入户比重下降。从百户职工家庭抽查资料看,1981年到1985年的5年间,人均月生活费收入在35元以下的户分别为 54、51、42、39、18户,1985年没有。高收入户明显增长,人均月收入在60元以上的1980年1户没有,1984年有 20户。70元的1984年10户,1985年40户。
大庆市每百户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分组增长情况表 表238
职工家庭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职工工资增加、家庭人口减少、就业人口增多和劳动力负担系数下降。但物价变动对职工家庭的消费水平也产生了一定影响。1984年居民家庭平均人年食品消费支出为358.8元,由于物价上涨,人均多支出53.82元。粮食消费平均人年支出为69.96元,副食品消费人均年支出174.72元,由于物价上涨,人均年多支出 27.95元。其它食品消费人均年支出73.2元,由于物价上涨,人均年多支出10.98元。
1985年居民家庭人均年衣着商品消费支出 138.96元,由于物价上涨,人均年多支出20.84元。居民家庭人均年日用商品消费支出60元,其中日用机电消费品人均年支出 20.34元。1985年居民家庭人均年文化娱乐用品消费支出73.8元,物价上涨影响人均年消费多支出11.7元。1985年居民家庭人均年药品及医疗费支出7.8元,物价上涨影响,人均年消费多支出1.17元。
总的看来,1985年平均每人生活费支出为698.64元,比1984年的499.52元,增加192.12元,上升40%;人均年生活费收入为767.16元,比1984年的584.16元,增加183元,上升31.32%,但由于物价上涨的影响,居民家庭生活费收入实际只上升11.63%。生活费支出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人均年多支出104.80元,上升20.98%,实际消费水平增长19%。
二、农民人均收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村由于受“大锅饭”的影响,干好干坏一个样,出现了“出工一窝蜂,干活大帮哄”的现象,农民收入水平一直不高,1971年人均年收入 138元,到1980年下降到111元,最低的1978年人均收入才达到 97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1985年,人均收入达469元,比1971年增加331元。
大庆市农村人均收入情况统计表 表239
纯收入万元户开始出现。1984年,全市农村纯收入达到万元以上的有 348户,其中大同区210户,比1983年的196户增加14户,增长7.1%;让胡路区20户,比1983年的 5户增加15户,增长300%;红岗区47户,比1983年的35户增加12户,增长34.3%;龙凤区71户,比1983年的 17户增加了54户,增长了318%。1985年农村各种专业户发展到 2318户,其中种植专业户565户,林业专业户17户,畜牧业专业户458户,渔业专业户19户,工业专业户252户,运输专业户 660户,商饮服务专业户186户,其它专业户161户。由于各种专业户的发展迅速,全市纯收入达万元的305户,总收入万元以上的达78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