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
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走过了55年艰苦历程。55年中,各级党、政、军、企领导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防火方针,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和军警官兵,战胜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造成的诸多困难。在挫折教训中顽强奋起,在总结经验中不断前进,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林区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强了国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自1950年起,呼玛县承担伊勒呼里山北部林区的护林防火责任。县政府成立了护林防火委员会,全县组织了7个大队,33个中队,71个村屯小组,发动群众开展护林防火工作。1952年,鄂伦春自治旗组织173名鄂族猎民护林员,编成15户队,担负护林防火任务。1953年,呼玛县增设护林专业队186人,1954年,组建森林警察部队70人,组织群众扑火队伍6005人。户户签定居民防火公约,实行专群联合的全民防护。1956年后,开发大兴安岭林区,呼玛县境内组建4个林管区和43处经营所;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组建2个经营局,对森林资源实行专业经营管护。并进行航站机场、公路、瞭望塔和通讯线路等基础建设。至1961年,呼玛县内改建扩建12个林业局,鄂伦春旗境内2局合并为加格达奇林业局,职工总数达35,000余人。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压缩,林业机构人员大批裁撤,北部只保留富饶(在十八站)林业局和75名森林警察,南部保留加格达奇林业局和120名营林员,继续承担护林防火工作。1963年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成立森林警察大队,在加格达奇林业局组建第十四中队;编制120人,分驻加格达奇、小扬气、大杨树、古里、宜里等地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呼玛县森林警察设1个中队驻富饶,一个分队驻呼玛,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大兴安岭特区成立后,1965年护林防火由特区、呼玛县、鄂伦春自治旗三家分别承担。特区政府及所属3个林业公司相继成立防火指挥组织和办事机构,并组建176人的森林警察大队,派驻重点林区开展林火预防。区内修建航空护林站1处,防火公路1条,木制瞭望台16座;并购置了摩托车、汽车、马匹、无线电台、鸭绒被、望远镜等设备装备。此期间因大兴安岭林区地广人稀、交通闭塞,发生火情多数成灾。至1969年,大兴安岭特区境内共发生火警火灾98起,其中火警51起、一般火灾15起、重大火灾27起、特大火灾5起,成灾率47.96%;呼玛县境内共发生火警火灾162起,其中火警19起,一般火灾318起、重大火灾15起、特大火灾40起,成灾率为88.27%;鄂伦春旗境内共发生火警火灾38起,其中火警196起、一般火灾49起、重大火灾26起、特大火灾47起,成灾率为38.36%。1966年的欧肯河火灾,出动31,044人扑打19天,耗工279,396个。
1970年4月,大兴安岭特区改建地区后,呼玛县和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领导,总面积增至1343万公顷。区内所辖一个县、两个旗、七个区、八个林业局普遍成立防火指挥部和办事机构;森警部队扩编至736人,护林营林专业队伍增至713人。年均火警火灾35起,成全率为50.8%。1972年后,10余万自流人口盲目涌入,为谋生计成群结队串入林内搞副业,致使人为火情不断发生。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重新调整专业队伍驻防布局,统一制定布防方案。采取重点区域派重兵边防边打,多火灾区增设常年防火站,增加巡护、瞭望密度,交通要道加派检查站和群众堵卡站等措施加强防护。至1977年,防火检查站增至115处,群众堵卡站增至125处,防火外站增至82处,投放兵力达到1886人,仍难以控制火灾上升趋势。6年中共发生火警火灾277起,其中重大火灾86起、特大火灾27起,成灾率为69.31%,成大灾率40.79%。年均进山扑火军民21,633人次,年均耗用扑火工日139,298.83个,严重干扰了林区人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1978年初,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地区革命委员会、林业管理局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果断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将全区营林队伍改建为护林防火专业队伍,编制调增至1312人,担负各地预防工作;二是将森林警察部队扩编到1000人,在加格达奇组建300人的空运扑火队,承担全区机动扑火任务。春防期间,空运扑火队、航空护林站、民航机组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了飞机的快速机动和森警官兵的扑火战斗力,接连取得了9战9捷的战绩。全年24小时扑灭率提高至83.33%,成灾率降为16.67%。1979年,遇上特殊干旱气候,全年火警火灾达到90起。由于空运扑火出动迅速、扑打及时,24小时扑灭率仍达到76.67%,成灾率为23.33%。最快的一次火警仅用34分钟就将火扑灭,真正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的林火扑救方针。空运扑火不受地理及交通条件的限制,对于山高林密、交通不便的大兴安岭林区尤其适用。空运扑火的成功尝试,使大兴安岭的扑火手段向前飞跃了一大步,扭转了千军万马进山扑火的被动局面。1980年后,在林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森林防火的科技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防火灭火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利用军队淘汰的坦克成功改装531森林消防车12台;陆续购置往复式水枪、风力灭火机、扑火指挥车等装备专业扑火队伍;将木制瞭望台更新改造为永久性瞭望塔,并安装了林火定位仪和超短波通讯器材;区内增建林火气象站16处,林火预防和扑救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成功创造了林火扑救空中运兵与地面运兵双管齐下、专业队伍与群众队伍协同作战的方法,及时扑灭率明显提高,林地过火率显著下降。1980年至1986年,24小时扑灭率平均达到88.66%,成灾率平均为15%,林地过火率平均为4.88‰,全区防火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1987年春,遇上干旱大风气候,林内多年积累的可燃物,形成了严重隐患。5月6日,漠河县、塔河县相继发生3起林火,借助9级大风,酿成震惊中外的“5·6”特大火灾。一夜之间吞噬了西林吉、图强、阿木尔3个城镇及9个林场、4个半贮木场。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沈阳军区、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领导亲临灾区和前线指挥扑火救灾。调集各地军、警、民58,800人、1300台车辆、116台机械、96架次飞机参加扑救,苦战28昼夜才将火扑灭。过火总面积124万公顷,其中林地745,966.7公顷。烧毁活立木蓄积3781万立方米,库存木材85万立方米,各类房屋67万平方米,各种机械设备1709台(件)。受灾群众10,855户、56,092人,烧死212人、烧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亿多元。大火以后,大兴安岭地区认真吸取“血与火”的惨痛教训,全区将森林防火做为林区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工作、第一项职责。将每年的5月6日定为全区“反思日”,年年开展反思教育以提醒全区人民。在漠河县西林吉镇修建“5·6”大火纪念馆,在塔河县马林林场建立“防火纪念碑”,痛定思痛、警钟长鸣。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将林火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成为全社会的统一行动。实行行署专员(林业管理局局长)、县、区(林业局)长,乡、镇(林场)长,村(作业组)长层层负责制,自上而下签订防火责任状,兑现奖惩。各级领导干部分工包片,责任挂勾,同奖同罚。地区森防指挥部每年召开专业会议,部署安排森林防火工作。提前制定预防方案和扑救大火预案,从组织指挥、参战兵力、运兵路线、扑打分工,到通讯联络、后勤供应、医疗救护、火案查处都拟定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办法,需要时一声令下,迅速行动。地、县(区局)、乡(镇场)三级森林防火组织机构进一步充实加强,增设专职指挥,常年主抓森防工作。森林警察部队扩编为1700人,空运扑火大队增至8支、1200余人;增建专业扑火队伍10支、1550人,全区专业队伍总数达4562人。从国家到地方均增加了资金投入,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全面加强大兴安岭森林防火的基础建设。到1999年,累计投资6亿多元,建成瞭望塔159座,林火遥测自动气象站19处,雷电探测站4处,直升飞机加油站4处,机降运兵点45处,化学灭火基地2处,卫星接收终端1处,信息处理中心1处,远程智能终端工作站14处,防火公路和瞭望塔路2147.8公里,各类房舍107,913平方米。从国内外陆续购置较为先进的机械、车辆,逐年更新了旧式设备。森林防火工作实现由季节性防火转变为全年常抓不懈;由经验型防范转变为科学型防护;由专业部门独家负责转变为全社会齐抓共管;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责权利结合的责任承包;由一般性号召转变为依法治理五个根本转变。初步建成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监测瞭望、预测预报、林火阻隔、通讯联络、扑救指挥、后勤保障八大系统工程,防火扑火综合能力显著提高。自1988年至1999年,共发生火警197起,一般火灾15起,杜绝了重大以上火灾的发生。24小时扑灭率年均达到97%,其中有6个年份达到100%,年均林地过火率仅为0.01‰。
跨入二十一世纪,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和林业管理局适应新形势变化,将森林防火与天然林资源保护有机结合,实行专业管护、承包管护、发动全社会管护的多种办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先后制定《森林防火管理若干规定》、《扑救林火用兵补偿制度》、《调动外援扑火队伍的有关规定》、《森林防火“五条标准”量化实施细则》、《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标准》、《扑火预备队伍建设标准》、《县级防火办公室和专业队伍建设规范》、《无线电通讯管理规定》、《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业务管理制度》等各种规定、制度,使森林防火工作更趋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森防组织机构和队伍,建立地、县、乡三级防火指挥部105个,共385人;地、县级防火机构13个、共361人。在原有专业队伍基础上,按面积配增扑火预备队55个、4100人,组织群众骨干扑火队伍109个、9000人。2000年至2004年,共投入防火资金40,100万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全区拥有航空护林站2处、化学灭火基地2处、防火公路和瞭望塔道4353.2公里、瞭望塔162座、林火自动气象站19处、雷电探测站4处、直升飞机加油站7处、机降运兵点55处、卫星接收终端11处、信息处理中心1处、远程智能终端工作站14处、各类房舍111,563平方米、各种森林消防车20台、各种运兵车177台、指挥车65台、运输车65台、各种专用车69台、摩托车54台、通讯车14台、车载电台306部、短波电台122部、超短波对讲机683部、卫星电话52部、风力灭火机2727台、往复式水枪2895支、高压灭火器130支、余火探测仪18台、余火清理机106台、各类水泵257台、油锯330台、组合工具1232套、二号工具25,181把。另在地区森防指挥中心配设大屏幕指挥仪1套,为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前线指挥设备11套、车载导航仪2台、GPS导航仪196个,扑火指挥能力空前提高。
经几代人的砺精图治,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基本达到组织机构系统化、专业队伍标准化、机具装备现代化、内业建设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预测预报科学化、预防扑救方案化。全区森防战线职工正以崭新的面貌、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去开创新的局面,攀登新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