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54年

1954年



  2月

  呼玛县护林防火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赵亚和县长张恒毅担任,委员增至20人。

  3月

  呼玛县按省通知精神将汉族护林队改编为护林警察分队,共55人,编成三个小队,分驻宽河、旺哈达、兴隆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6月

  2日呼玛县马伦屯发生不明火因森林火灾,出动340人、46匹马扑至6月6日降雨熄灭,过火林地面积9430公顷。

  9月

  呼玛县将鄂伦春族护林队改编为半脱产护林员,按住地编成4个大组,10个小组,共118人,统归县鄂族协领分署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