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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

1961年



  3月

  28日呼玛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召开护林防火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对烧荒及野外用火做出严格规定,一旦跑火,损失的一切费用由跑火单位承担。

  5月

  25日瑷珲县森林火灾蔓延至呼玛县三卡公社境内,出动427人、5台汽车、2台大车,于6月6日将火扑灭。

  9月

  8日呼玛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转发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秋季中苏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境地区严禁烧荒和野外弄火,各联防站、防火站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包干负责严格控制,杜绝火灾越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