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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1983年



  1月

  4日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向林业部递交《关于同意在我区建设防火中心的报告》,并承担全部建设和选拔、培训出国学习人员任务。

  3月

  23日至27日林业部在加格达奇召开“大兴安岭林区护林防火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大兴安岭林区护林防火工作的措施。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警察总队、有关地区和单位的领导70余人参加了会议。

  25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制定《护林防火奖励办法》,决定在全区实行护林防火经济承包责任制。

  东北航空护林局机降大队队部由嫩江机场迁至加格达奇机场。

  5月

  18日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向林业部提交《关于在未开发区增加森林警察专业队伍的请示报告》,拟增加912人,组建韩家园、库伦斯两个森警中队并加强大子杨山的防护力量。

  10月

  10日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森警空运扑火中队、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被林业部评为1980年至1982年全国护林防火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和奖励。

  28日林业部批复大兴安岭森林防火中心为县团级机构,设5个科室,编制37人;承担中加林火合作项目的实施,行使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能。

  12月

  26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任命单成玉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副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