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1986年
4月
4日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侯捷、副省长王连铮等一行16人抵大兴安岭地区视察护林防火工作。
12日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制定《1986年森林防火奖励办法》,发至各地参照执行。
28日大兴安岭地区和鄂伦春自治旗护林防火联防会议在松岭区召开,行署防火办副主任赵树质、鄂旗副旗长范海江等出席会议,双方签订了联防协议。
9月
15日林业部决定加格达奇和塔河两个航站为大兴安岭服务的航空护林飞机,防火期内由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指挥,以便实现地空扑火指挥一体化。
10月
15日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表彰奖励春季防火先进单位,新林区获一等奖,奖金2000元;十八站、阿木尔、图强林业局和地区公安局获二等奖,各奖1300元;塔河县、呼玛县、松岭区、加格达奇区为三等奖,各奖700元。
12月
3日行署副专员张凤鸣赴北京参)参加全国护林防火会议,并在会上作了《总结工作,学习经验,努力争取新的进步》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