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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1987年



  2月

  13日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任命葛学林、石锦山为行署防火办公室、林管局防火中心副主任。

  17日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森林防火中心内设机构调整为灭火业务科、林火情报科、预防培训科、通讯管理科、基建设备科、行政办公室。

  23日地区防火指挥部制定《护林防火承包管理办法》,发至各县、区、林业局及有关单位执行。

  3月

  17日全区春季防火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召开,对春季护林防火工作提出7项要求。

  4月

  2日黑龙江省副省长王连铮带领检查团抵大兴安岭地区检查护林防火工作。

  9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召开全区护林防火电话会议,传达副省长王连铮及省检查团的指示,地委副书记张毅就春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月

  6日塔河林业局盘古林业公司发生森林火灾,塔河县组织1000余人扑救;西林吉林业局古莲林场、河湾林场相继发生森林火灾,漠河县副县长李振杰、王玉东分别带领300人扑打。

  7日古莲火场集结1000余人,河湾火场集结500余人,盘古火场集结3000余人。中午,突起西北大风,形成特大森林火灾。当晚烧毁西林吉、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所在地和7个林场、4个半贮木场。

  8日林业部副部长徐有芳、黑龙江省省委副书记周文华等乘机抵达加格达奇,在机场听取汇报后,直飞漠河。

  黑龙江省组成灭火指挥部,省委书记孙维本任总指挥;副省长王连铮任副总指挥。

  9日国务院副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大兴安岭扑火救灾紧急会议,以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为首组成扑火指挥小组。

  10日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副省长刘仲黎、省政法委书记白景富、解放军某部副军长郑海林乘机抵达加格达奇,短暂停留后深入灾区。

  组成大兴安岭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周文华任总指挥,徐有芳、郑海林任副总指挥。

  11日火场形成两大片,东片火逼近塔河县,西片火威胁呼中区,中央军委紧急调动6000名解放军和森林警察官兵,昼夜兼程赶赴火场。

  1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鹏、秘书长陈俊生、沈阳军区司令员刘精松等乘机抵达塔河,听取汇报,视察火场。

  13日李鹏、陈俊生、刘精松、孙维本、侯捷等领导乘机抵达漠河县看望灾民,慰问扑火救灾军民。

  1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鹏等飞回北京,迅速调集扑火队员和灭火机具增援扑火。

  15日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城市业务部总经理李世献率救灾工作组抵达塔河,向西林吉、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支付房屋、贮木、车辆、设备及家庭财产损失费5000万元。

  18日黑龙江省副省长靖伯文及省教委、省卫生厅、省民政厅领导抵加格达奇,深入各医院、学校走访慰问。

  23日国务院调整大兴安岭扑火前线总指挥部,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任总指挥;沈阳军区副司令员石宝源,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周文华,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白俊卿,林业部副部长董志勇、徐有芳任副总指挥。下设塔河、漠河、呼中、满归和沈阳军区前线5个分指挥部。

  25日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秘书长陈俊生一行17人乘飞机抵达加格达奇,深入各医院看望伤病员。

  26日国家主席李先念致电大兴安岭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对扑火救灾的军、警、民及医护人员表示慰问。

  6月

  2日经58,800名军、警、民奋力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过火林地面积755,966.7公顷,烧死21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

  7月

  30日地委组织部任命王良为行署防火办公室、林管局防火中心主任。

  8月

  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追究火灾领导责任,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14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和林业管理局决定,全区增设10支快速扑火队,编制1550名。

  23日黑龙江省秋季护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在漠河县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全玉祥主持,省长侯捷和副省长王连铮、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和副部长徐有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24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暂行办法》,共8章58条,在全区试行。

  25日地区编委批准,防火中心编制由37人增加至55人;内设行政办公室、计划设备科、科技科、指挥科、预防科、对外接待科。

  30日黑龙江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侯捷等领导视察大兴安岭森林防火中心。

  9月

  4日大兴安岭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调整,王汉忠任总指挥;刘世常、赵志强任副总指挥;23名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5日至6日全区秋季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召开,地委书记李春贺、行署专员张毅、林管局局长王汉忠全面部署秋防工作,并与各地签订防火责任状;林业部部长高德占、省长侯捷、副省长王连铮到会讲话。

  10日地区防火指挥部决定设立岭南和岭北两个分指挥部,并制定了两个指挥部的职责范围。

  18日黑龙江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改称森林防火指挥部,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各地也相应改称森林防火指挥部。

  22日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任命10个县区局防火专职副指挥,常年主抓防火工作。

  24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指定陈峻为地区防火专职副总指挥,并决定地级领导分别承包各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10月

  20日森林防火中心制定《加拿大进口扑火设备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地执行。

  12月

  8日地区防火指挥部公布《全区秋季森林防火责任状评比结果》,阿木尔局为第一名;松岭、新林、呼中、十八站局为第二名;加格达奇区、呼玛县为第三名。

  30日黑龙江省省长侯捷一行17人由地委书记李春贺、行署专员张毅、林业管理局局长王汉忠陪同,视察马林、盘中、阿木尔、图强、西林吉等灾区,走访慰问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