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
1990年
1月
十八站林业局、古里机械化林场被林业部评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集体,何延荣被评为全国森林防火模范个人。
25日林业部决定自1990年1月1日起,东北航空护林局加格达奇和塔河航空护林站移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管理。
2月
28日中国与加拿大双方代表就合作项目延续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从1990年7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延续18个月。
3月
8日地区防火指挥部制定全区布防方案,将呼中自然保护区、富克山、韩家园、库伦斯、南瓮河、加格达奇(含松岭和古里林场)列为重点火险区。
13日全区春季防火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召开,表彰奖励46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行署副专员张举代表地区与13个防火责任区签订了责任状。
15日地区森林防火专职副总指挥陈峻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防火办主任蒋文彪率人在加格达奇举行联防会议,协商联防工作并签订了《森林防火联防协议书》。
18日地区防火专职副总指挥陈峻到图强和新林现场办公,筹建图强、新林两个森警大队。
4月
4日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行署防火办公室增设航空护林科,负责协调加格达奇和塔河两个航站的工作。
7日行署专员王汉忠向全区发出1号命令,对各地贮木场的防火工作提出4条要求。
12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古莲河煤矿召开第一把火现场会,处理火犯、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各县、区、局防火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5月
15日图强林业局潮满林场发生火情,地区森防指挥部调集3000人及J—50水车60台、消防车4台、水枪60支、风力灭火机119台,一次载水47吨迅速将火扑灭,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水、风灭火实战演练。
17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规定扑火超过48小时未灭,火场面积超过500公顷,扑火伤亡3人以上,扑火直接损失超出10万元者,均不予兑现防火奖金。
6月
19日地委组织部任命傅凤仪为地区行署防火办公室、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副主任。
28日行政公署选派各县、区、局防火专职副指挥等14人,赴加拿大进行为期1个月的扑火指挥培训学习。
7月
6日林业管理局投资726.25万元,修建望峰林场至青林防火公路77.76公里。
24日地委组织部批准成立行署防火办公室党组,陈峻为书记;葛学林为副书记;傅凤仪、金可参、何延荣为成员。
30日林业部决定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航空护林飞行费自1991年起按林财字[1989]46号文件规定,43%由林管局承担,57%由林业部补助。
9月
8日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对全区贮木场和山上楞场提出有组织领导、有扑火队伍、有制度规定、有值班值宿、有扑火设施设备的“五有”要求。
15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林火扑救指挥工作暂行规定》。
10月
8日黑龙江省副省长孙魁文来大兴安岭检查秋防工作时指出,要认真总结近3年的防火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广应用。
23日加拿大项目官员向峰和伯格来大兴安岭地区,检查中加林火管理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
11月
22日至29日瑞士驻华大使馆工程师吴壁先生来加格达奇,商谈瑞方援助的“兵茨高”等车辆的维修配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