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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1997年



  2月

  2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共同分析春季防火形势,讨论制定了预防措施。

  3月

  22日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人事厅做出表彰决定,松岭林业局等12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张举、葛学林等20人受到表彰奖励。

  24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决定,各县、区、局在现有基础上增建200人至300人的快速扑火队,否则追究领导责任;防火经费不到位不准上项目;小火不报不予审核扑火费用;扑火不彻底造成复燃,火场总指挥一律撤职。

  4月

  3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任命葛学林为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副地级)。

  24日林业管理局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规定,各林业局从留成的40%育林基金中,提取18%用作森林防火经费。

  5月

  6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森林防火》杂志社联合出版“5·6”大火十周年纪念专刊,介绍大兴安岭地区十年来森林防火工作成绩和经验,向全国发行10,000余册。

  9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300名森林警察官兵和2架直升飞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绰尔林业局增援扑火。

  13日南瓮河施业区发生山火,责任者赵洪义被依法拘留,并在电视上“曝光亮相”,教育全区人民群众。

  中旬行署专员张金凯深入各县、区、局,督促检查林火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8月

  13日至17日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何鲁丽、常务委员刘广运、副秘书长李赣骝一行56人由黑龙江省副省长孙魁文陪同来大兴安岭,视察了防火中心、图强、漠河等地的森林防火工作,观看森林警察部队的扑火演习。

  9月

  23日大兴安岭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全区秋防准备工作汇报,进一步安排部署秋防工作,调整了地级包片领导。

  10月

  2日至10日地委书记杜宇新率领工作组深入呼中、塔河和十八站等地检查指导秋季防火工作。

  25日新林森林警察大队因营房冻害严重,从新林区撤至加格达奇区驻防。

  11月

  27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3个工作组,深入各地调查研究森林防火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呈送地委、行署、林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