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航空护林站 塔河航站
1952年,国家林业部在嫩江组建东北、内蒙古航空护林总站。1953年,嫩江航空护林总站拟在呼玛组建航护分站,开始维修日伪时期留下的废旧机场。
1955年,春季防火期间,呼玛航站启用,由嫩江航空护林总站派观察员、业务人员前去执行任务,防火期结束后撤回总站。
1959年2月,设立呼玛航空护林分站,呼玛县副县长陈海波兼任呼玛航站站长。1960年1月,呼玛县副县长孔祥生兼任呼玛航站站长,总站调配姚宪章、李日升等到呼玛航站任观察员。
1966年4月,呼玛航站,核定编制17人,实有9人,董振山任副站长。1967年后,中苏关系日益紧张,呼玛机场距中苏边界仅数公里,当地主风向多为西北,飞机起飞总有越境的可能性。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事纷争,1969年2月,呼玛航站迁至塔丰,改称塔河航站。是年10月,航站交给大兴安岭特区领导,按正科级单位管理,实有编制9人。1970年春,因跑道翻浆停用,直到1976年秋季。
1979年9月,塔河航站收归东北航空护林局统一管理。1980年9月,各地航站均按县团级单位管理,塔河航站编制调增为20人。
1987年,塔河航站二层机构设置业务科和行政办公室。
1990年1月,塔河航站再次移交给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领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由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代管。1994年2月,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塔河航站编制24人,二层机构设人事秘书科、业务科、保卫科和行政办公室。
1998年3月,地区编制委员会核定塔河航站编制为23人,内部设置人秘科、业务科、保卫科和行政办公室等二层机构,为国家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负责管理。
2002年,塔河航站接管地面保障工作,增设航管科、场务科。
2004年,塔河航站内部设置行政办公室、人秘科、保卫科、航空护林科、航管科、场务科,核定编制32人。
站长:陈海波(兼)(1959.2~1959.12);孔祥生(兼)(1960.1~1969.1);董振山(1966.4~1972.9);刘瑞风(1973.7~1974.12);赵正利(1975.1~1980.10);王乃铭(1980.11~1986.2);张庆斌(1986.3~2001.10);萧德森(2001.10~)。
加格达奇航站
1963年,东北内蒙古航空护林总站委托鄂伦春自治旗组建阿里河航站,为正处级单位,定编20人。由鄂伦春自治旗副旗长耐热尔图兼站长,张宝珠任副站长,董岗任政治协理员,实有编制6人。
1965年4月,王法为主持阿里河航站工作,编制为9人。是年航站因被洪水淹没,改在加格达奇甘河南岸建新机场。1967年,命名为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1人。
1969年10月,航站交给大兴安岭特区和林业管理局领导,按正科级单位管理,编制为21人,设业务、行政两个组。
1979年9月,航站收归东北航空护林局统一管理。1980年9月,加格达奇航站重新恢复县团级建制,编制为42人,内设业务、行政、政工、保卫等组。
1982年,加格达奇航站内设业务科、办公室等二层机构,编制为37人。1983年至1989年,加格达奇航站人员编制浮动在36人至40人之间,机构设置未变。
1990年1月,航站再次移交给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领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由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代管。1992年2月,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格达奇航站二层机构设置人秘科、业务科、保卫科和行政办公室,编制核定为39人。
1998年3月,地区编委核定,加格达奇航站编制为39人,二层机构设置人秘科、业务科、保卫科和行政办公室。为国家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负责管理。
2002年1月,加格达奇航站接收航行地面保障工作,成为全功能航站,增设航管业务科和场务科两个科室。
2004年,加格达奇航站内设人事秘书科、航空护林科、保卫科、行政办公室、航管业务科、场务科,编制核定为45人。
地区森林防火机构领导任职表
表1—4
地区森林防火机构科级干部任职表
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