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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巡护清理

第三节 巡护清理


  1950年春,呼玛县人民政府将鄂伦春族猎民组织起来,结合狩猎生产开展巡逻护林,加强边远林区的管护。1953年,呼玛县配设专业队伍,防火期间派驻重点林区,执行巡护清理任务。1955年春防,东北航空护林局在呼玛县机场配设飞机,开展巡逻观察林火。1956年,呼玛县森林警察队伍多次开展搜山清林活动,清除闲散杂人,消除林内火险隐患。鄂伦春自治旗所辖南部林区组建营林专业队伍,开展巡逻护林。




  1959年,呼玛县森林警察、鄂族护林员、森林经营所划分区域,分片负责开展搜山和巡护。1961年6月,呼玛县组织森林警察、民兵、护林员全面开展搜山清林行动,凡违章入山者一律清除,保证森林安全。1964年,呼玛县辖区设沿江至漠河、三合站至塔河、黑河至呼玛、呼玛至兴隆、旺哈达至韩家园5条巡护线,由森林警察和护林员包干巡护。鄂伦春旗境内加格达奇林业局120名营林员设21处站点,开展巡护清理。
  1966年,大兴安岭特区组建森林警察队伍,防火期间全部派往重点林区驻防,按管辖范围有计划地进行轮番巡护,重点部位相应增加巡护密度。是年3月,大兴安岭特区公安局与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组织了武装搜山行动。抽调干警20余人,配属鄂族猎民组成搜山小分队。对扎林库尔山、阿尔巴音(额木尔)河、西林吉、老潮河、富克山、古莲河等地进行搜查2个月余,总行程1800多公里。秋防,加格达奇航站投入使用,开展飞机巡护。
  1967年7月,特区森警大队奉命抽调松岭、塔河两个中队50余人,参加黑龙江省统一组织的大规模搜山行动。对大兴安岭、黑河等边境地区进行了半个多月的搜查和清理。
  1970年,大量自流人员涌入林区,擅自串入林中采集各类山产品以谋生计,致使人为火灾不断发生。1971年4月,大兴安岭地区防火领导小组抽调森林警察20余人,对五叉沟、欧肯河、古里河一带火灾多发区进行搜查。摸清私自入山者的活动地点和路线,捣毁简易窝棚9处,加派巡护兵力,增加了巡护密度。
  1972年春防前,加格达奇、松岭、大杨树、呼玛、毕拉河等县区局统一组织了搜山清理行动,对林内、林缘的临时居住点和散乱杂人进行了彻底清除。春防期间,增派巡护站点49处,公路、便道上加设摩托车巡护线14条,严格控制擅自入山人员。全年,南部地区的巡护总里程5万余公里,清除无证入山者4219人次;巡护途中及时清除未熄火堆27个,及时扑灭火警4起。
  1975年春,自流人员增至10万余众,活动范围延至南瓮河待开发区。松岭、大杨树、新林、呼玛等地组织公安、森警、护林员、民兵开展较大规模的搜山行动。仅松岭区就清除无证入山者700余人,集中办班教育后遣送下山。秋防期间,集中150名森警官兵驻防南瓮河区,重点开展巡护、堵截、清理。巡护总里程2.9万公里,堵截擅自入山者2423人次,防区内实现无火灾。1976年,森警部队调集209人驻防南瓮河区。6月24日,阿木尔中队小队长王金山巡护中,为追赶擅自入山者,涉水过河时不幸牺牲。
  1978年春防,全区设巡护站点82处,配属兵力889人、605匹马。设堵卡兼巡护站11处,配属64人。巡护总里程近10万公里。是年秋,黑龙江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加强清山、清沟、清河套工作,与搜山类同,后逐渐统称“三清”工作。1979年春防前,各地有重点地开展三清行动,清除散杂人员312名,批评教育野外吸烟者486人次。森警部队在南瓮河区开展3次较大规模三清行动,共出动209人次,各种车辆86台次;搜查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拆除窝棚102处,清除散杂人员201名。
  1980年春防,森警松岭中队在南瓮河区设5处巡护站,采取重点封镇、兼顾一般的策略开展巡护清理160余次,行程1360公里,拆除窝棚17个,清除309人次。松岭区在大黑山一带设巡护点4处、驻防89人,分片包干负责,坚持徒步巡护377次;清除203人次,及时扑灭火警10次,处理未熄火堆5处。6月9日,松岭森警中队战士李振辉巡护途中,涉水过嫩江不幸溺亡。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松岭、呼玛、加格达奇、南瓮河同时开展搜山行动,地、县两级专门组成搜山指挥机构。出动森林警察和护林员270余人、车辆28台、电台14部,对多布库尔河、古里河、木吉公河、那都里河、五古里坤河、铁帽山、五叉沟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清理。总行程3313公里,确保了秋防安全。
  1984年起,区内自流人口经过遣送和安置,渐趋稳定。采金、采煤、营林、种植、养殖等生产作业点逐年增多。各地相继加强以摩托车为主的机械化巡护队伍,全区共设巡护站点98处、890人,加强对生产作业点的巡查和重点火险区的“三清”工作。1987年“5·6”大火后,各责任区每到防火期间,组织公安干警、森林警察、基干民兵开展武装清理,无证者一律清除林内,身份不明者送各级收容站审查。
  1990年,全区防火、公安、森警、资源、营林等部门联合组成“三清”小组181个,共928人。对各生产作业点进行全面检查,手续健全者划定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手续不健全者停止作业、限期补办,共清除无证者2321人。设巡护站点41处,对重点火险区反复开展“三清”,清理总面积1,823,012公顷。1991年3至4月,全区组织6次大型“三清”行动,共抽调1959人组成169个小分队清山1017次、清沟933次、清河346次;清除无证入山者3172人,消除隐患158处,制止野外吸烟168次。1993年春秋两个防期,共出动4100人组成428个三清小组,清河142条、清沟510条、清山林271万公顷。清除违规作业点74个、3669人,清除隐患360处。
  1994年春防戒严期间,全区组织联合三清小组168个共1087人,对重点火险区进行反复清理。清除违规作业点378个、4768人,处理违纪作业66人次。并采取清一段封一段、清一片封一片的措施,封沟215条,封山2,502,000公顷,封路249条3446.3公里,设专人巡逻把守严密监控。秋防期间,阿木尔林业局清除违纪作业点7个、221人,对境内28个作业点各派1名林场干部蹲点监督。韩家园林业局出动135人、9台汽车,清沟14条,清山370,000公顷;清除作业点36个、631人,收缴工具379件,罚款1400元,消除隐患516处。1995年春防,全区出动1600人组成227个小组,并出动直升飞机6架次16小时配合三清。共清河165条、清沟639条、清山2,694,840公顷,清除1869人,封路165条、3921公里。对区内1307个作业点、17,293人,逐点进行“十有”规定教育,并实施检查监督。1996年,全年清山6,769,162万公顷,封闭公路、便道1021条,清除违规作业421个、5763人。
  1999年秋防,全区设38处巡护站点,同时组成151个三清小组共1087人,开展三清工作。清河145条、清沟332条、清山2,143,231公顷;封路157条,长2512公里;清除违规作业点43个、246人。对已获批准的2230个野外作业点共77,377人严格落实“十有”规定,并反复进行巡查和监督,下达整改通知书52份,消除隐患31处。
  2001年春防,全区设巡护站点42处,374人。投入公安干警2382人、533台汽车组成276个小组开展“三清”工作。清河223条、清沟759条、清山2,426,000万公顷;清除违规作业点237个、2160人,处罚78人。人山道口全部戒严,封路436条长6944公里,设专人死看死守。凡擅自入戒严区者,无论引发火灾与否一律行政拘留15天。秋防,抽调1249人组成196个三清小组,清河269条、清沟830条、清山2,407,812公顷,封路423条长4565公里。清除违规作业点386个、3739人,其中拘留20人、罚金7400元。
  2004年,全区设巡护站点42处,兵力688人。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三清”工作,与防火部门共同采取设卡堵截、分片包干、警民联防等形式开展清山、清沟、清河。共出动警力5494人次、车辆1343台次,清查山、沟、河系1124条次;拆除违规作业点116处,清除无证人山人员1159人。6月,全区封山戒严,动用1621人形成检查站、管护站、巡护队三道防线,昼夜监控,凡带火种入山者一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