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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设卡检查

第四节 设卡检查


  1950年防火期间,呼玛县派不脱产护林员20人、鄂伦春猎民护林员162人分驻各地巡回检查,未经批准的散乱杂人一律不准人山。
  1952年春防,呼玛县规定外出人员须持防火证通行,入山者须办理入山证。组织群众设立堵卡检查站68处,盘查过往行人车辆,严格控制私自外出和随意入山。
  1954年,呼玛县派森林警察在重要地点设检查登记站,行人车辆凭防火通行证通行,并进行登记以备存查。村口路口派群众设卡检查,全县共设防火检查登记站32处。1956年,全县设防火检查登记站35处,群众检查站和堵卡站62处。1962年,派设森林警察检查登记站10处,群众堵卡检查站27处。




  1965年,大兴安岭特区成立后,防火期间实行防火通行证制度和机动车辆安装防火罩制度。北部地区由塔河森警中队派设十八站、十二站、三合站、塔河、塔源5处检查站;由黑龙江省援增森警部队派设漠河、开库康2处检查站。南部地区由松岭森警中队派设大杨树、乌鲁布铁、老道口、龙头山、松树林、小扬气6处检查站。认真检查通行证件,详细登记姓名、性别、单位、起止地点、经过时间、证件号码及车辆牌号、装载货物人数等,以便火因追查。
  1966年,特区森林警察大队成立后,所属3个中队每年在要道口和重点区域派设防火检查站12处至16处,配署兵力56至74人。是年5月19日,松岭森警中队老道口防火检查站截扣1名可疑分子,送交当地公安部门。经查正是企图潜逃的火灾案犯吴世岚,使欧肯河特大火灾案件迅速侦破。1965年至1969年,年均检查过往行人801人次,车辆213台次,堵截无证者146人次。
  1970年,森警部队编制增为736人,各地相继组建营林防火专业队伍,在全区共设防火检查站52处。1972年,全区设防火检查站94处,群众堵卡站56处。其中在主要交通干线设立固定性检查站13处,修建了砖瓦结构站房,检查员常年值班,肩负防火、林政两项检查任务。1973年春防,全区共设防火检查站140处,堵截无证入山的自流人员3106人次。
  1975年,在石头山、大子羊山、富林、韩家园子、西林吉、十里山、白卡鲁山、风水山等重点区域外围设检查站32处;其他地区设检查站61处,投放总兵力415人。严格控制火源入山,全年堵截无证入山者17,000余人次。1976年春防,共设防火检查站、堵卡站132处。秋防设检查站103处,设群众岗卡96处,全年堵截无证入山者9875人次。
  1978年,防火检查站均由当地防火专业队伍派设,森警部队只承担南瓮河区内的防火检查任务。全区共设防火检查登记站46处,配署202人;堵卡站53处,配署204人;巡视站8处,配署64人。设群众岗卡128处,加强对盲目入山人员的控制。1979年和1980年,每年设防火检查站135处,投放兵力都在400人以上。每年堵截盲目入山者6500余人次。




  1982年春防,全区派设防火检查站82处,投放332人、28匹马、5部电台。全年堵截无证入山者224人次、无防火罩车辆360台次。
  1984年,在主要公路干线上增建防火检查站8处,修建砖瓦结构站房220平方米,全区固定性防火检查站增为35处。1987年,全区重新调整防火检查站布局,共设固定性防火、林政检查站48处,临时性防火检查站44处。1988年,固定、临时检查站增为112处,投放兵力336人。
  1989年,全区固定性防火检查站增为82处,临时性防火检查站46处,按统一标准设置了标牌和路拦。固定性检查站配设红色灯光信号,警示夜行车辆。每站配设检查人员3名,相对固定。自1980年至1989年,年均检查过往行人4010人次,车辆1814台次,堵截无证人员384人次。
  1992年9月,各地挑选业务素质高、事业心强、执法严明的专业人员集中培训合格后,发给检查员证书,持证上岗。要求严格执法,不得超出检查范围,不准假公济私、敲诈勒索、接受贿赂。年底,经黑龙江省森防指挥部审批,全区核定固定性防火检查站77处,检查员242名;临时性防火检查站48处,检查员142名。由省颁发正式检查证件及检查员胸章,印有单位、姓名和个人照片,佩戴上岗;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收费票据。
  1994年初,个别检查人员出现违纪行为,各县区局对所属检查员队伍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清理。4月,地区行政公署和林业管理局决定,将全区33处重点检查站交由森警部队派设,执行防火和林政双重检查任务。其余44处固定性检查站和48处临时性检查站,仍由当地专业队伍派设。各地相继制定《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规范》,要求检查员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思想品质好、遵守纪律好、卫生好、环境好;不搜身、不搜车、不勒卡、不放人情车;本地外地一样、生人熟人一样、领导在与不在一样、晴天雨天一样。1995年1月8日,森警十八站大队二排四班班长韩霜,在十八站东山检查站执行任务时,与盗运木材的犯罪分子英勇搏斗,壮烈牺牲,被追认为烈士。1996年4月,森警部队只承担南瓮河区内的检查任务,其余检查站仍交由各地资源和防火部门组织人员派设。是年,全区共设固定性防火检查站77处,临时性防火检查站55处,投放总兵力438人。
  1999年4月,全区固定检查站按照地区森防指挥部提出的有检查记录、有岗位责任制、有执勤登记、有领导负责制,无违章违纪、无酒后执勤、无脏乱差现象,创建文明岗卡标准,加强正规化建设。各县区局对检查人员全面进行专业知识和法规政策培训,培养礼貌待人、公正执法的职业道德。2000年,森林防火道路检查工作统由省森防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并接受省道路检查工作管理办公室的监督。重新核查,换发新证,全区固定性和临时性防火检查站仍为77处和48处。是年派设107处防火检查站,投放总兵力351人。其中森警派设南瓮河区内5处,其余均由地方专业队派设。2002年,全区防火检查工作实行集中培训、考试发证、持证上岗、监督考核管理制度,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之中。2003年春防,全区公安系统派出干警763人,在各交通要道增设岗卡258处,共堵截无证入山人员1455人。
  2004年,全区设固定性防火检查站77处,设临时性防火检查站84处,投放总兵力483人,昼夜监控。设家庭管护站236处,581人,加强森林防火和林政管理。配合全区公路“三乱”治理工作,将加格达奇至漠河、加格达奇至卧都河、林海至碧水公路及G111国道上设置的防火检查站报地区“三乱”治理办公室备案。进一步要求防火检查人员执勤时佩戴合法证件,文明执法,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