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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火会议

第四篇 林火管理

第一章 政令贯彻

第一节 防火会议






  1950年,呼玛县召开人民委员会、林业工作会议,贯彻东北人民政府关于护林防火的规定、政策、法令,落实护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各区、村和矿区按县政府规定,召开会议,普及护林防火政策。1952年,呼玛县召开各种防火会议1681次,组织全县开展群众性的护林防火竞赛。1955年3月2日至6日,黑河专署召开全区护林防火工作座谈会,呼玛县林业科长、区林业助理、护林警察负责人参加会议,重点部署护林防火工作。1960年3月21日,呼玛县召开全县护林防火誓师大会,掀起护林防火运动热潮。1963年,呼玛县委和县人委联合召开全县护林防火广播大会,安排部署防火工作。各公社、生产队逢会必讲护林防火工作,把护林防火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1965年5月6日,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副总指挥沈鸿林主持召开战区防火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传达黑龙江省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防火方针。会议决定全区划分5个战区,指定所属部队和地方单位负责战区内的护林防火工作。1966年和1967年,大兴安岭特区以召开全区有线广播大会为主要形式,安排部署护林防火工作。1968年3月17日至19日,大兴安岭北坡地区护林防火联合指挥部召开春季护林防火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春季护林防火行动方案,嫩江、呼玛县和鄂伦春自治旗均派代表参加。
1972年3月2日,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区春季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各县、旗区、林业局领导和地区直属有关部门领导60余人参加会议。总结交流护林防火工作经验,研究制订春季护林防火工作方案。1973年后,每年召开1至2次全区性防火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前段工作经验教训,安排部署防火任务,奖励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春、秋两防关键时期,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地区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区电话会议,通报防火情况,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指导全区防火工作。1976年3月4日至8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地区革命委员召开全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各县(旗)、区、局、厂(矿)及基层干部450人参加。组织学习中共中央《九·二三》通知和《森林保护条例》,奖励护林防火先进集体和个人,讨论落实森林防火任务、措施和布防方案。3月8日下午,召开全区有线广播大会,50,000人收听。1978年后,大兴安岭地委和地革委定期听取防火指挥部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护林防火的重大决策。




  1982年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经常召开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护林防火工作。1983年3月22日至24日,林业部在加格达奇召开“大兴安岭林区护林防火会议”。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警察部队、东北航空护林局、东北林学院、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林业部西北林业机械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地区、呼伦贝尔盟和重点县(旗)、林业局的领导80余人参加会议。讨论和研究加强大兴安岭林区的护林防火工作,提出利用五年或更长时间,达到控制大火灾,森林受害率减少至4‰以下战略目标。1985年3月13日,召开全区春防工作会议,落实经济承包,规定林地过火面积超出指标每公顷罚款15元。
  1987年8月23日,黑龙江省秋季护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在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召开。林业部部长高德占、副部长徐有芳和黑龙江省省长侯捷、副省长王连峥等领导参加会议。各地市、森林工业总局、农场总局、林业管理局、森林警察部队、哈尔滨铁路局等单位领导观看了西林吉、图强、阿木尔林业局的灾情,听取了秋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24日,会议移至新林区继续进行,侯捷省长和高德占部长先后讲话,提出要求。秋防前,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召开联席会议,地委常委召开5次会议,研究解决防火机构不适应,扑火队伍不齐不利,防火经费不足,防火灭火设施不完善等重大问题。9月5日,召开全区秋防工作会议,增加了签订防火责任状和兑现防火责任状内容;大兴安岭地委、地区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政协地区工作委员会、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六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地委、行署和林管局直属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各县、区、局主要领导率团参加,与会人员增至200余人。会后,地区防火指挥部召开专业会议,各地主管防火领导、防火部门领导参加,具体研究开展防火工作的方法、措施、步骤,解决存在的问题。9月11日,各县、区、局相继召开秋防工作会议,将中央、省、地防火会议精神直接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人头。
  1988年,实行第一把火现场会制度,将各地主要领导和防火部门领导集中在火灾现场,共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从中找出差距和不足,吸取经验教训。1989年4月11日,加格达奇区凤凰岭发生第一把火警,火因是1603次列车引起。4月19日,地区防火指挥部组织各县、区、局防火副指挥与加格达奇铁路分局防火办主任21人到凤凰岭火警现场,加格达奇铁路分局做了检查,并对搭乘1603次列车的6名人员进行审查。
  1991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全国森林防火现场会议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召开,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120名代表参加会议。林业部副部长、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秘书长刘广运传达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总指挥田纪云给全国森林防火现场会议的信和林业部部长高德占的书面讲话。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和伊春地区、吉林省、云南省总结了“5·6”大火后森林防火工作经验;讨论了森林防火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目标,安排部署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森林防火当作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维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992年2月,地区森防指挥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有识之士,对全区防火形势进行综合分析,从自然、地理、社会环境等多方面查找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各地森防指挥部也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
  1996年3月31日,国务院在加格达奇区召开东北、内蒙古三省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场办公会议,国务院有关部委、三省区及森林警察总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黑龙江省副省长孙魁文、吉林省副省长王国发、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张廷武汇报了春防工作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出席会议,就全面做好春防工作提出八条要求。林业部部长徐有芳讲话,提出具体要求。黑龙江省省长田凤山出席会议并发言。
  1998年2月16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春防形势分析会,各县、区、局防火专职副指挥、防火办主任、航站及森警支队领导、地区气象局专家共同分析春防形势。提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打好各阶段战役;多方筹措资金,严格火源控制,加大依法治火力度;重点地区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春防工作的意见。3月24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防火资金必须及时到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必须建立健全,瞭望人员必须上岗到位,机具状态必须保证完好,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落到实处的要求。
  2000年2月,地区森防指挥部与地区气象局召开全区防火形势分析会,春季降水比历年同期偏少70毫米,春末有旱象;五级风天气38天,八级风天气11天,气温偏低影响草木返青,使防火期拖长;上年夏季气温比历年偏高2.3℃,降水比历年偏少9成,干旱形势一直延至8月;9至11月,全区气温仍持续偏高,大风日数偏多,对春防十分不利。会后各地早部署、早动手,制定防范措施,安排部署防灭火力量。
  2002年4月11日至12日,国家林业局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黑龙江省副省长申立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马福、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何旺林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长、防火办主任、国家有关部委代表共155人参加会议。会上,总结森防工作经验;安排部署200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表彰1998年2001年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地区防火办公室、图强林业公司、加格达奇林业局被评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大兴安岭地区9个单位在会上做典型发言,17个单位的典型材料作书面交流。
  2004年,全区召开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森林防火专业会议及夏、秋防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使各行各业思想再认识、工作再部署、责任再明确,措施再落实。强调党政军企领导齐抓共管,全社会强化防火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多次接待上级机关召开的各类防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