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检查监督 上级检查 1964年后,国家林业部部长罗玉川;副部长荀昌五、张世军等领导来到大兴安岭视察、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对防火责任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重点火险区布防、扑火机具准备、专业队伍和森警部队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1970年后,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领导每年都来大兴安岭地区检查指导工作,有的是专门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有的是综合性工作检查,其中包括森林防火工作。
1987年“5·6”大火灾期间,国务院副总理李鹏、万里、田纪云;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副秘书白美清、李昌安;国家计委副主任刘中一等多次来大兴安岭指挥扑火救灾和指导灾区恢复建设。
1992年9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李剑白来大兴安岭视察森林防火工作。1996年3月31日,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在参加东北、内蒙古三省区春防工作现场会议期间,与林业部和各省区领导一起视察了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观看了森警部队空中、地面的立体扑火演习。1997年8月13日至17日,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何鲁丽、常务委员刘广运、秘书长李赣骝率团来大兴安岭地区。到加格达奇区、图强林业局、漠河县等地专程考察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临行时着重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科技含量,提高预防和扑救的综合能力。
对下检查 1956年防火戒严期间,呼玛县派出检查组深入各村屯、矿区、经营所工地、鄂伦春族聚居地、移民新村等地,巡回检查督导护林防火工作。1958年防火期间,呼玛县组织44人次到基层检查、指导防火工作,其中县委书记、县长、科长21人次,县防火委员会委员11人。各林业局组织48人次检查护林防火,区乡组织102人次检查护林防火。
1966年春防期间,呼玛县党政领导挂帅,抽调公安、武装、林业、政法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团;各公社领导挂帅,抽调生产大队、生产队基干民兵、妇女干部组成检查团,分地区、分系统进行防火联合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970年起,大兴安岭地区负责所属县、旗、区、林业局的检查监督。各县、旗、区、林业局负责对所属乡、镇、林场检查指导;各乡、镇、林场负责对所属村屯、工段、山场实施层层检查、监督和指导。1972年,地区革命委员会和林业管理局下派专门工作组实施检查。
1975年4月25日,地区组成护林防火检查团,地委书记王钊担任团长,地委副书记全玉祥、赵稼增和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聂涛、张海龙任副团长,抽调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80余人,组成5个分团,深入全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检查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防火宣传教育的开展;防火指挥机构和队伍组建情况;烧荒、烧防火线的开展情况;防火外站、检查站、瞭望站组建情况;入山人员控制和火源管理情况;防火设备和扑火物资准备情况等,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1978年3月28日,地委书记王钊任团长,地委副书记赵稼增、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朱昆、刘景恒任副团长,抽调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4人,组成6个分团,深入各地检查林火扑救的准备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林火预防的安排情况;火源管理有无漏洞等。
1980年秋防,新林区开展护林防火工作联合大检查,以互检为主,实行百分制。拟定标准为防火会议精神落实10分;党委、革委重视程度10分;建立、健全防火、扑火组织机构10分;健全护林防火制度10分;生产用火请示报告3分;机动车安装防火罩3分;室外、野外吸烟、狩猎、炸鱼4分;宣传教育标语完好2分;学生上街宣传2分;出动宣传车深入工段宣传2分;商店、旅店有宣传标语,服务人员宣传防火2分;其它形式宣传2分;扑火队伍演习,组织100人在1小时内携带扑火工具、行装、集合待发10分;发生山火及时扑救并向上级报告10分;防火扑火有所发明创造10分;防火办公室昼夜值班,各种记录齐整,及时上传下达,当好领导参谋10分。1982年起,每年春秋两防期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和林业管理局均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团(组),深入各地检查监督森林防火,形成制度。地区防火主管部门防火期间,下派工作组进行专业检查。检查防火机具检修、保管情况;防火专业队伍管理建设情况;专业人员布防情况;机动扑火力量落实情况;各类专业人员培训情况;防火内业建设情况;各类人员上岗到位情况等。
1987年“5·6”大火后,地级领导和各县、区、局领导开始实行包片制度。防火期间,各负其责,到基层监督指导。9月8日,地委书记李春贺、林管局副局长赵志强带领2个工作组深入各地巡回检查,现场办公。地委书记李春贺在新林区检查工作时,发现林海至宏图铁路坡度大,沿线两侧杂草多,当即批准增加13台摩托车和250人巡护队,昼夜监护,防止闸瓦跑火成灾。秋防期间,地区行署和林业管理局共抽调200余人,处级以上干部30余人3次深入各地检查督促森防工作。先后抽调12名处以上干部2次配合中央、省检查团到基层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各县、区、局普遍组织自检自查,查隐患、堵漏洞。10月13日至25日,地委、行署、林管局包片领导带队,抽调40人,组成12个检查组,到12个责任区、104个乡、镇、林场,检查指导秋季森林防火工作。1989年2月23日,地区防火办组成4个检查组,对12个责任区的专业队伍、机具设备、人员培训等春防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呼中、新林、十八站、呼玛、阿木尔、图强、西林吉、古里、森警一、二大队防火机具完好率为80~100%。到春防开始时,全区扑火机具、完好率平均达到98%。4月9日至17日,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漠河、图强、阿木尔、塔河四个林业局的临时性贮木场、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防火隔离带没按时完成,个别地段起不到防火作用;防火设施不全,数量少;楞区内用火管理不严;发电机房堆放各种油质材料,油质溢漏等问题,及时整改。4月14日,地区防火联合检查组发现盘古、瓦拉干、蒙克山责任区防火隔离带、防火设施、重点部位看护等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
1991年3月11日,地区防火办派出31人,组成14个工作组,到各县、区、局检查春防准备情况、扑火机具检修情况、专业队伍培训情况及春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月17日,地级包片领导带队,抽调地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15人、科级干部36人、一般干部36人组成10个检查团,到各地检查督促防火工作。各县、区、林业局共抽调千人组成检查团蹲点基层,抓火源控制,直至防火戒严期结束才撤回。1992年,行署(林管局)提出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区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确定每年的5月,不召开与防火无关的会议,不下派与防火无关的工作组。防火紧要关头,地、县、乡三级主要领导集中精力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监督,一抓到底。1993年,全区组织检查组179个、751人,深入基层重点防火部位督促检查,发现隐患93处,当即整改75处,对一时难以解决的18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995年春防,全区各级防火部门派出防火检查组385个、710人,共检查691次,限期整改单位82个。
1997年春防前,地区森防指挥部派出3个检查组,分三片检查全区春防工作准备情况。检查上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专业扑火队伍培训及上岗到位情况;春防资金到位情况;200至300人快速扑火队伍组建情况;春烧防火线落实情况。春防期间,各地派检查组175个、728人,清除隐患222处,限期整改单位4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33份。
2001年10月2日,地区森防指挥部组成3个工作组,对松岭、新林、十八站、呼玛、韩家园林业局秋防工作进行抽查。查出个别河套内仍有捕鱼活动;采金作业点在生产作业;作业点帐篷、炉灶、油桶与草木相连;不打防火隔离带就生火做饭;作业人员在林内吸烟;值班有漏岗现象;隔离带不合格;专业扑火队晚上没集中住宿。农民烧荒、烧地格子等较大问题82项,及时与有关单位交换意见,限期整改。
2004年4月20日,地区森防指挥部下派3个工作组,深入12个防火责任区,检查火源管理情况,火源管理网络图完成情况;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专业人员上岗到位情况;防火设施和扑火物资准备情况;野外作业管理情况。全区全年共组织检查组223个、967人,其中,地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182人,科级干部376人,检查579个单位。1997年至2004年,三任地委书记杜宇新、杨喜军、王忠林;四任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张金凯、杨喜军、王忠林、杨东奇都率团到县、区、局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到地区防火指挥部了解情况、督促工作、坐阵指挥。地级包片领导,每个防期都抽出60%以上时间蹲在基层,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