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林火扑救第一章 方法措施第一节 战略调控 1950年,呼玛县政府将所辖5个行政区及金矿、鄂伦春猎民编成7个大队,按村编成33个中队,按屯编成71个小组。发生林火,组织村民入山扑救。1952年起,将县内村民编成防火扑火队伍4545人,发生火情按编制出动扑救,沿途住店免收宿费。
1954年后,呼玛县以民兵形式组建基干扑火队 51个、共1313人,做为扑火主力。1955年5月11日,依陵古鲁河一带发生火情多处,单靠呼玛县力量扑救困难,黑河专署调集呼玛、瑷珲两县村民4千余人参加扑打,借助苏联境内铁路运送扑火队员2,906人。1958年,呼玛县将基干扑火队伍按大队、中队、小队、战斗组建制编成,总数3245人。1959年春防,将全县民兵基干扑火队员编成5个团、7个营、共11,110人。6月,呼玛河、塔河一带发生7处林火,呼玛县动员村民和林业职工2068人参加扑救。中国民航出动大型飞机1架、小型飞机2架侦察火场。经黑龙江省外事办请求,苏联军方派立—2飞机6架、直升飞机10架过境援助,共飞行112架次、330小时。
1965年春防,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防火委员会将辖区划分5 个扑火战区,指定所在单位和施工部队负责。战区内发生火情各自为战,战区外发生火情边扑打边报告,由会战指挥部统一组织扑救。1966年,国务院明确划定大兴安岭特区与呼玛县、鄂伦春自治旗的行政界线后,分别负责境内防火扑火工作。特区境内发生林火,由会战指挥部和特区人委统一组织扑救,扑火以职工群众和驻军部队为主要力量。5 月17日,欧肯河发生林火,因交通不便,扑救十分困难。前来协助指挥的林业部副部长荀昌武当即决定,从古源至中腰站修建一条防火公路,以加强防火、扑火工作。1967年,古中公路修通交付使用,全长147公里。
1968年 1月,国务院批准在大兴安岭特区成立大兴安岭北坡地区护林防火联合指挥部,加强大兴安岭与黑河、呼伦贝尔三地防火扑火的相互支援。1970年 4月,大兴安岭特区改建地区后,面积增至13万余公顷,发生较大林火,由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协调组织扑救。
1971年3月,全地区以机关、企业、社队为单位组建民兵骨干扑火队伍,每连编制100人、营编制300人。鄂旗、莫旗、大杨树、呼玛、加格达奇各组建7个营;松岭、新林、塔河、呼中各组建5个营;阿木尔组建3 个营,古莲组建2个营,总数为18,000人,扑火时成建制出动。并指定松岭区在古源、绿水两个林场预备138 型太拖拉汽车15台,平时生产待命,需要时运送扑火队员。1972年4至5月,接连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10余起。区内军民扑救不暇,黑龙江省政府先后从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呼伦贝尔盟及驻军部队调集数千人增援扑救。
1973年,由地区和林业管理局投资,在区内陆续建成5条防火公路,全长388公里,加强防扑火工作。在各地普遍建立营林防火专业队伍,并重新调整了森林警察部队驻防布局,其任务由侧重预防转为防扑结合,边防边打。1976年2 月,地区革命委员会规定各地发生林火自行组织力量扑救,本地男劳力出动百分之七十以上方可请求外援;村屯附近及交通沿线发生火情,应立即出动扑救,过往车辆也应停车扑打;扑火队伍接到命令必须在 2小时内成建制出发,带足 3天食品,以提高扑火效率。1977年春防期间,境内接连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多起,全区上万军民被迫停工停产入山扑救。地区防火专业部门和专业队伍将交通不便、扑救不及时是引火成灾的主要因素作为经验教训,向上级提出采用空运扑火的建议。
1978年初,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地区革命委员会和林业管理局决定,原营林员改为防火专业队,编制增为 1312人,担负全区预防任务。森林警察部队扩编为 1000人,在加格达奇组建300 人空运扑火队,承担全区机动扑火任务。春防期间,空运扑火队、加格达奇航站、民航机组紧密配合,接连9战9捷,扭转了千军万马入山扑火的被动局面。1979年,除加格达奇空运扑火队外,在塔河森警中队增设50人,在松岭区护林中队增设50人执行空运扑火任务。将全区骨干扑火队每 50人编成战斗小队,每150人编成梯队,共组建 81个梯队、243个战斗小队,总数12,150人。从战略上采取专群结合的扑救措施,近处小火,交群众骨干扑火队扑打;较远较大火场由空运扑火队扑灭后交给群众队伍清理和看守,空运队员及时撤回,以备再战。
1983年,将塔河、十八站两个森警中队扩编至 100人,执行岭北机动扑火任务。全区空运扑火队伍增至500人。至1985年,出动扑火人数、林地过火面积和耗用人工日均明显下降。1986年,空运扑火队伍增至560人。各林场配备半专业快速扑火队员 20人,各乡配设扑火队员50人,并由领导带队指挥,增强扑火效率。
1987年“5·6”大火后,森警部队扩编至1700人,各林业局增设专业扑火队10支1550人,全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总数达4562人。森林警察有7个大队执行机动扑火,总人数1150人。9月17日,地区森防指挥部首次制定《扑救大火应急方案》,拟定库伦斯发生火灾,空运椅子圈森警50人前往扑救,同时运送呼玛县专业扑火队100人配合作战;呼玛县第一梯队800人和第二梯队 200人相继出动联合扑救;在三卡至椅子圈开设防火隔离带,以防向北蔓延;由呼玛县长王占国任火场指挥,县委书记陈明今坐阵县防指,地区行署副专员刘世常任总指挥。韩家园发生火灾,空运塔河森警100人前往扑救,十八站专业扑火队200人和护林队100 人同时出动配合作战;十八站局、乡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800人相继出发协助扑救和清理火场;在兴隆至十八站、韩家园至兴华开设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由林管局副局长高文祥任总指挥,十八站林业局局长孔繁中任火场指挥。南瓮河发生火灾,首先空运加格达奇空运队300人、嫩江空运队100人、大杨树森警100人前往扑救,控制火势;松岭区专业扑火队200人同时出发,配合作战;松岭区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1200人相继出发,围歼火线和清理火场;沿那都里河、砍都河、南瓮河、古中公路及大子羊山至十二站公路开设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由地委组织部长王永库任总指挥。富克山发生火灾,首先空运漠河森警50人前往扑救,西林吉专业扑火队200 人同时出发协同作战;漠河县第一梯队900 人相继出发,围歼火线和清理火场;必要时,图强、阿木尔局支援扑救,由林管局副局长王宗孝任总指挥。
1989年3月1日,《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规定,专业队伍接到扑火命令,不得超过15分钟出发;群众队伍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出发,由领导亲自带队。3月20日,地区森防指挥部以富克山、呼中自然保护区、韩家园子、库伦斯、南瓮河、松岭南部和加格达奇东部为重点,分别拟定了扑救大火预案。明确规定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组成、投入兵力和机具配备、运兵方式和行动路线、扑打分工及通讯联络、后勤供应、医疗救护、火因调查等方式方法。直接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到时一声令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实施。全区组织群众扑火队25,000人,其中骨干扑火队2700人。规定以森警部队、专业扑火队为主,以群众骨干扑火队为辅打火头、打险段,群众扑火队伍负责清理和看守火场。9月 1日,地区森防指挥部重新修订《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综合扑救预案》,仍以春防确定的6处重点火险区为主分别拟定扑救方案。并规定各火险区内发生林火至次晨6时未能扑灭的,均按预定方案执行。富克山地区发生林火,由漠河县县长担任总指挥,漠河、图强、阿木尔三地专职副指挥和地区森警支队长任副总指挥,地区包片领导王宗孝协助指挥;森警漠河大队150人、一大队 120人、二大队130人、塔河大队120人,群众队伍西林吉3500人、图强800人、阿木尔 500人,漠河驻军 150人均由领导带队进入火场扑救,总兵力5470人;配指挥车13台、运输车100台、风力灭火机 413台、水枪420支、二号工具3100把、电台29部、对讲机55部;森警部队多数兵力乘火车至西林吉站,由漠河县派汽车送至火场附近,再用飞机空运火场;群众队伍乘汽车靠近火场,以徒步和空运结合方式投入火场。加格达奇航站2架米—8到塔河机场执行空运任务,充分利用西林吉机降点和加油站,必要时西林吉、呼中 2台油槽车开至富克山为飞机加油。同时拟定了火场通信联络、扑打分工、后勤供应、医疗救护、火因调查等方式方法。其余 5处火险区也分别依据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环境拟定了扑救方案。此后,地、县(区、局)两级森防指挥部根据气候、火险、地理、交通等情况的变化每年修订补充扑火预案,紧急时应用。
1992年春防,地区森防指挥部将富克山、呼中自然保护区、韩家园、呼玛、南瓮河、加格达奇东部确定为重点火险区,制订扑大火预案。1993年春防,地区森防指挥部将扑火队伍按四个梯队编成,一为森警部队1700人,二为专业扑火队 1550人,三为群众骨干扑火队11,800人,四为群众扑火队28,610人。1994年 3月,全区编成群众骨干扑火队3800人,群众扑火队12,500人。并将 12个防火责任区划为东、南、中、北四片扑火战区,东片为呼玛、十八站、韩家园;南片为加格达奇、松岭、南瓮河;中片为呼中、新林、塔河;北片为漠河、图强、阿木尔,以扑火战区拟定扑救大火方案。发生火情、先由本责任区组织扑打,次日 6时扑不灭时,即按扑大火方案执行。
1996年3月,全区扑救重大森林火灾以地区包片领导为主指挥扑救。投入森林警察1450人、专业扑火1837人;组成群众扑火队伍21,380人,群众骨干扑火队8725人。1997年春防投入森林警察1414人,专业扑火队1821人;编成群众扑火队伍17,508人,骨干扑火队6450人。1998,地区森林指挥部制定林火处置制度,规定发生林火至次日 6时未能扑灭的,必须按当地扑救大火预案执行;各火险区内发生林火超过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执行地区扑救大火预案。
2000年夏季,发生重大火灾2起,特大火灾4起,省内调集650名森警官兵、240名专业扑火队前来增援;省外调集吉林森警600 官兵前来支援扑救。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何旺林、孙吉山少将及黑龙江省森林总队长刘国俊大校等亲临火场看望指战员,鼓舞士气。
2003年起,按施业区面积配备防火队伍,施业面积 700万公顷以上的,配500名专业队伍;700万公顷以下的,配300名专业队伍。增配队伍暂按预备队伍编成。并规定各地发生林火就近调动专群力量迅速扑救,超过本单位控制能力的重大火灾应立即报告,由地防指就近调兵增援。各地增援队伍接到命令后必须按时出发,专业队伍在30分钟内出发;预备队伍在60分钟内出发;群众队伍500人以下在2小时内出发,500人以上在2小时30分钟内出发。春防期间,发生2 起较大火灾,武警森林指挥部调集省内外森警官兵2529人前来增援扑救。
2004年3 月,地区森防指挥部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增设扑救指挥、后勤保障、交通运输、航空调度、通讯信息、扑火督察、宣传报道、救护安置、火因调查等组织,规定了职责分工及相关制度。按东、南、中、北四大战区拟定了扑火前线指挥部组成、扑火兵力投入和机具配备数量、运兵方式、通讯联络方法等,使预案更加细致完备。要求参加扑火单位及个人必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生复燃跑火、人员伤亡、工作失误、不服从命令的要追带队领导责任。全区投入专业兵力5860人,其中森林部队1660人,专业扑火队4100人,预备队伍5000人,群众扑火队伍9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