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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全管理

第四节 安全管理


  1955年5月,呼玛县在扑救依陵古鲁河大火时,1名扑火队员精神不正常,跳江溺亡。1966年5月,扑救欧肯河大火中,沈阳军区23军的1 位副连长过河时不幸淹亡,铁道兵部队有4名战士壮烈牺牲。1970年4月,在扑打春亭阁山火过程中,地直机关 3名干部被火烧亡,另有6名扑火队员被火烧伤。1971年10月,在扑救南瓮河530高地山火中,地区森警部队1位排长英勇牺牲,1位副中队长被烧伤。
  1976年5月5日,大杨树区欧肯河农场五队发生山火,扑救中有5名女职工和1名男职工被烧成2度重伤;4名女职工和3名男职工被烧成轻伤。1977年4月,嫩江县克球山农场一场大火伤亡多名男女知识青年。黑龙江省护林防火指挥部通令全省,不准动员妇女、儿童扑火,并强调各地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大兴安岭地区各级防火部门和专业队伍普遍开展扑火安全教育和自救知识培训,此后多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1989年3月1日起,按《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规定,扑火队伍的生活用火及休息驻地,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扑火队员既要完成扑火任务,又要避免伤亡事故。




  1991年5月,扑救加格达奇林业局松树林火灾时,松岭区1名扑火队员被火车砸伤致死,塔河区 1名扑火队员死于途中车祸。扑火安全问题,再次引起重视。1992年,全区专业队和群众扑火队全面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1994年,地区森防办公室总结多年经验教训,着手编写扑救林火安全规则。
  1997年9月初,地区森防指挥部编印出版《林火扑救与安全》一书,发至全区学习应用。9月16日至22日,林业部在北京举办高级扑火指挥员学习班,以此书为主要安全教材。
  1998年4月,在扑打韩家园局东风屯林火中,武警大兴安岭森林警察部队3名新战士被火围困,壮烈牺牲。6 月,按省森防指挥部要求,由大兴安岭负责研究编制扑救森林火灾安全技术标准。1999年8月,地区森防指挥部编撰完成扑救森林火灾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火焰高度0.5米至1.5米、70至750千瓦/米、秒为低强度林火;火焰高度 1.5米至2.5米、750至2700千瓦/米、秒为中强度林火;火焰高度3米以上、2700至5000千瓦/米、秒以上为高强度林火。并从扑火、运输、宿营、饮食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要求标准。
  扑火安全规则 扑救初发,较小的低强度火时,方准许采用“四面包围”战术;扑救中强度地表火时,一般不准直接扑打火头,可采取“两面夹击”战术;扑救高强度地表火时,严禁迎面扑打火头,应采取间接扑打方法或待傍晚、夜间、黎明火势减弱时扑救;树冠火,风大、高温天气,树脂含量过高的易燃树种地带,草塘沟、大漫岗、40度以上陡坡、峡谷等不利地形,10时至16时高火险时段禁止往火头上布兵;扑救树冠火应选择在前方开设隔离带等间接灭火方法,或待树冠火转为地表火时再实施扑救;扑救地下火要先探明火场周边界线并做标记,再派人沿火线外围挖沟扑救,下风火场作业时要与大树保持一定距离,提防风吹树倒伤人,扑火队员严禁贸然进入火场,以防陷入火坑烧伤;夜间扑火应配发照明手电,随时保持联系以防走失,陡坡地带注意摔伤和滚石、滚木、倒树伤人。扑火指挥应注意扑火队员提前打好预防针,以防草爬子叮咬引发森林脑炎;队员扑火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手套、风镜等防护用具;随时清点人数以防丢失,尽量减少不必要调动和劳动,防止过度疲劳发生意外;随时掌握风向变化,做好应变准备,发现风大、飞火过多应暂时后撤,以防火爆伤人;山口、峡谷地带随时注意大风产生回灌现象,陡山背坡注意焚风、火旋风、火爆和飞火伤人;大雪天气注意防范浓烟中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造成窒息,如有发生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救护;风向突变时不要慌乱,可立即点火将人员撤入火烧迹地面朝下卧倒(最好挖出湿土),或利用土坑、水沟等地形包好头部卧倒避火,或脱掉易燃衣物用抗火衣服(弄湿最好)护好头部从最弱处迎火冲入火烧迹地,决不可顺火或横向乱跑。
运输安全规则 徒步行军要有向导带队,人员不准单独行动,阴雨、雪、雾天气和夜间应随时清点人数以防走失;涉水过河首先探明水深,绝对安全方可组织集体通过,乘船时严禁超载、抢上抢下、随意乱动;马队行军禁止高速,保持一定距离,陡坡下马牵行,随时整理鞍具;涉深水时要取下马嚼环,人员最好下马扯住马尾浮渡;机动车运人严守限额,解放20人,东风140和解放141、142车25人,加长车30人,三轮摩托3人,特种车按设计定员不得超载;机动车运行应严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白天不准超过60公里/小时,夜间不准超过40公里/小时;乘车戴好安全帽等保护用品,人员座稳、机具放牢,行进中不许打盹、躺倒、站立和走动;空运扑火队员要按机长提供的载量确定人数,不准超载;登机前要将帽子、旗帜等易飘飞物品处理妥当,以防卷入机翼;人员从机长视线范围内排队依次上下,注意躲开飞机旋翼和尾翼;上机后坐好,不准吸烟和走动,机具要放稳,利刃器具用布包好,下机后迅速离开;运送队伍的机动车辆要与飞机保持百米以上距离。




  宿营安全规则 宿营地点应选择防风、防雨、防水、防火和安全、水源方便的火场边缘,春季最好是通风良好的山岗、沙滩、公路等,秋季最好是背风、向阳、干燥的山坳;宿营地要有30至50米宽的隔火带,防止跑火和山火侵袭,油脂燃料要妥善保管、远离火源;宿营地应设旗帜等明显标记,公路上宿营两端须设路障,以防过往车辆误伤;人员应相对集中,不准跑单帮以防意外,禁止在发动机启动又封闭较严的车内睡觉,防止有害气体伤人;帐篷内吸烟、点蜡、熏蚊虫时应格外小心,防止火灾和睡眠缺氧;晚间应设值班人员巡回检查,队伍撤离时应派专人负责彻底熄灭一切用火。
  饮食安全规则 扑火调用的粮食和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准供应过期、变质食物;注意选择流动、干净、对人体无害的水源,保证扑火队员饮用开水;食物搭配尽量保证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无机盐、维生素、微量元素的摄入量;采用蘑菇等山产品调剂伙食时,一定认真辨认,防止食物中毒;食物发放供应要全面掌握、细致安排,防止饥饱不均而影响战斗力;空投食品时要选择开阔平坦地带设好标志,人员隐蔽好防止砸伤;人员大小便等污物要处理好,防止污染河流和生活用水。是年11月8日,黑龙江省森防指挥部下发《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技术标准》,从行军、扑火、宿营、饮食、医疗救护5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001年 4月25日,地区森防指挥部空运扑火指挥协调会议确定,空运扑火布兵一定要保证安全,火焰高度1米以上时,距火线200米外选择安全地带降落,并向队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应急措施。
  2004年,地区森防指挥部提出将安全避险作为各级指挥员的首要任务。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规定,前线指挥部要充分考虑扑火人员的安全,战前动员时要明确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避险措施;并充分考虑受到威胁的居民地安全,提前采取防范和疏散措施。是年利用冬闲期间,先后举办指挥员、专业扑火队员培训及研讨班56期,培训3546人,提高在复杂、突变情况下指挥员的应变能力和扑火队员的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