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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挥室

第七篇 业务建设

第一章 指挥业务

第一节 指挥室






  办公设施 1965年,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办公室与地区营林处合署办公,办公室面积12平方米。1972年3月,与地区农牧局、水利局等四家合用一幢办公楼,办公面积200平方米。业务科约20平方米,兼做指挥调度。1987年2月,地区森林防火中心大楼(八层)建成,与行署广播电视局合用。行署防火办公室使用四、五、六层,面积1050平方米。指挥调度室110平方米。1996年9月,将七、八层拨给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总面积由1050平方米增至1750平方米。第七层350平方米用作指挥调度,其中指挥中心室150平方米。1999年,森林警察部队办公室和营房全部实现楼房化。县(区)局森林防火办公普遍实现楼房化,设置专门指挥调度室。至2004年底,全区防火办公室和营房总面积54,344平方米,其中指挥调度室789平方米。




  办公设备 1965年,大兴安岭开发建设初期,森林防火办公条件只有办公桌椅、卷柜及基本办公用品。1970年,地、县两级森林防火机构先后配备扩大机、录音机等设备。1973年,地区森林防火办公室购置中文打字机1台。县级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警察部队陆续配备中文打字机。1987年后,地、县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警察部队,陆续购置复印机、电脑打字机、照相机、速印机等较先进的办公设备。1994年至1999年,全区地、县两级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警察部队陆续装备小型电子计算机41台,电话传真机18台、微机绘图仪15套,小型机数据库软件1套,图形工作站汉化系统软件1套。地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安装电话会议接收机1套,81门程控电话交换机1套,森林警察部队、加格达奇和塔河航站先后安装小型电话交换机。2000年至2004年,全区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办公设备形成完整体系,上传下达、内外联系更加简便快捷。地区和各县区局森林防火机构、森林警察部队购置配套办公设备,共投入资金670万元,购置尼康7500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地理信息平台,计算机网络,彩色激光打印机、扫描仪,绘图仪,图型工作台,单模光缆佳能打印机、视频会议系统,跟踪定位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