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火损失 1950年,呼玛县发生一般火灾4起,重大以上火灾12起,林地过火面积共1,207,550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223‰。烧毁秧草201,225公斤,燕麦60公斤,房子2所。扑火出动1015人、120匹马,耗用人工2815个、马工440个。扑火中死马1匹。
1951年至1954年,呼玛县内共发生林火53起,林地过火面积452,336公顷。年均过火林地113,084公顷,较1950年下降90.64%。烧毁秧草2500公斤、燕麦60公斤、房子1所。扑火出动8974人、1854匹马,耗用人工34,045个、马工8387个。扑火中损坏大车2辆。
1955年,呼玛县内共发生林火12起,林地过火面积1,758,300.6公顷,其中含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过境火1起、过火林地面积1,500,000公顷,县内林火过火林地面积为258,300.65公顷。扑火出动10,969人、860匹马,汽车9台、马车63台,耗用人工261,287个、马工17,493个。扑火中死亡2人、马12匹。
1956年至1959年,县内共发生林火20起,林地过火面积94,780公顷。年均林地过火面积23,695公顷,较1955年下降90.83%。扑火共出动9108人、796匹马、46台汽车、28台马车;耗用人工36,557个,马工5632个。扑火中死亡1人。
1960年至1964年,呼玛县内共发生36起林火,林地过火面积95,276.96公顷。年均过火林地面积19,055.39公顷,较前4年下降19.58%。扑火共出动9054人、103匹马、53台汽车、13台马车;耗用人工43,889个,马工622个。
1965年至1969年,呼玛境内发生林火25起,过火林地面积330,296公顷,年均66,059.2公顷。扑火共出动13,567人、553匹马、161台汽车、2台马车、耗用人工571,437个、马工1314个。特区境内发生林火98起,过火林地面积626,948.6公顷,年均125,389.72公顷。以1966年的欧肯河火为最重,过火林地面积546,300公顷。扑火共出动76,849人、783台汽车、1908匹马、14台机械;耗用人工384,830个,直接扑火费用260.5万元。扑火中有4名解放军官兵牺牲。
1970年至1974年,区内共发生林火231起,林地过火面积790,338.39公顷;年均林地过火面积158,067.67公顷,过火率为29.15%。其中以1972年为最重,年过火面积505,991.66公顷,占总数的64.02%,过火率为68.8%。扑火共出动88,224人、951台汽车、450匹马和飞机126架次;耗用人工471,103个,林业费用416.1万元。扑火中牺牲11名森警部队排长和3名地直机关干部,另有8人烧伤。
1975年至1979年,地区境内共发生林火254起,过火林地面积586,249.66公顷,年均17,249.93公顷,年均过火率为15.88‰。扑火共出动102,380人、897台汽车、536匹马、3台机械、745飞机架次。耗用人工556,891个,扑火费用444.2万元。
1980年至1986年,区内共发生林火282起,林地过火面积253,192.68公顷。年均林地过火面积36,170.38公顷,较前5年下降69.16%;年均林地过火率为4.92‰,较前5年下降69.02%。扑火出动97,739人、2232台汽车、1497匹马、53台机械、飞机2322架次。耗用人工207,867个,扑火费用145.5万元。扑火人数、耗用人工、扑火费用较前5年均有下降。
1987年,全区发生林火46起,林地过火面积759,097公顷,林地过火率为118,64‰。扑火共出动91,083人,1866台汽车、116台机械、飞机392架次。耗用人工1,676,982个,扑火费用2986.7万元。其中“5·6”特大火灾过火林地面积755,966.7公顷,烧死活立木蓄积37,811,000立方米。烧毁各种房屋672,204平方米、库存木材855,000立方米、各种机械设备1770台套、铁路专用线9.2公里、输电线路267公里、通讯线路666公里;烧死212人、烧伤226人。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扑火共出动军警民58,800人、各种车辆1300名、各类机械116台、飞机96架次;耗用人工158,100个。
1988年至1994年,区内共发生林火103起,林地过火面积522.5公顷。年均林地过火面积74.64公顷,年均林地过火率0.0128‰。扑火共出动101,017人、4155台汽车、33台机械、飞机1927架次。耗用人工406,389个,扑火费用1930.4万元。
1995年至1999年,区内共发生林火109起,林地过火面积295公顷。年均过火林地面积59公顷,较前7年下降20.96%。年均林地过火率0.007‰,较前7年下降45%。扑火共出动45,111人,2804台汽车、飞机1708架次。耗用人工190,955个,扑火费用2067.52万元,扑火中森警部队3名战士牺牲。
2000年至2004年,全区共发生林火292起,林地过火面积299,464.59公顷(含省内外过境4起,过火林地面积19,493公顷),年均59,892.92公顷,年均林地过火率6.98‰。扑火共出动200,426人、11,509台汽车、飞机231架次。扑火费用23,562,684万元,扑火中武警森林部队1名战士牺牲。自1950年至2004年,大兴安岭地区境内共发生林火1606起,过火林地面积7,245,374.62公顷,其中包括省内外过境火9起,过火林地面积2,127,793公顷。共出动扑火855,516人次,各种车辆25,466台次,马8677匹次,机械220台次,飞机7379架次。耗用人工4,365,569.9个,马工33,944个,扑火费用32,037.78万元。
1950年至2004年大兴安岭地区林火损失统计表
表9—6
1950年至2004年大兴安岭地区特大森林火灾统计表
表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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