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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因公殉职

第二节 因公殉职


  李珍 张贵臣 1966年5月17日,南瓮河待开发区内欧肯河上游发生森林火灾。当天有800余名林业职工干部进入火场扑救。5月18日,在会战区内执行施工任务的铁道兵部队奉命开进火场。5月19日,3003部队第三十分队李珍、张贵臣两名战士在扑火中英勇地献出了宝贵生命。两名战士的遗体安葬在加格达奇北山烈士陵园。5月20日以后,又有两名铁道兵战士在扑火中牺牲,沈阳军区23军的一位副连长过河时不幸溺亡,由当时所在部队定为因公牺牲。(因事隔40年,原铁道兵部队也已裁编20多年,英雄们的姓名、籍贯、生平、牺牲经过等无从访查)。
  欧志民 张文举 毛振强 1970年4月20日,大杨树区春亭阁火车站附近因机车喷火引发森林火灾。大兴安岭地区防火指挥部从大杨树和加格达奇抽调数百人进行扑救。火在沟塘草地中燃烧,扑打十分困难。4月21日11时,扑火队伍奉命原地休息待命。加格达奇区粮食管理所刘判根等人擅自生火做饭,一阵大风吹来,引燃了草原。大火迅速烧起,扑火队员们从梦中惊醒,四处逃窜。有7人被烧成重伤,地区直属机关干部欧志民、张文举、毛振强3人不幸以身殉职。4月27日,经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欧志民、张文举、毛振强定为因公牺牲,遗体安葬在加格达奇区北山烈士陵园。
  谷瑞岭 1973年5月22日,嫩塔段307公里处发生的机车喷火被扑灭后,松岭区望峰林场留守火场的人员,由于没有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纪律松懈,晚上在路基上休息,23日晨7时,1614次列车通过此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谷瑞岭被撞死,张苗胜被撞伤。
  于占海 刘先军 1991年5月4日,加格达奇林业局松树林车站附近发生森林火灾。当晚风力猛增,大火直接威胁加北乡和加格达奇城。地区防火指挥部紧急调动全区9000余军民参加扑救。5月4日夜,塔河县扑火队伍在转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扑火队员于占海被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5日11时许,松岭区扑火队伍奉命在铁路边休息待命,北方木器厂工人刘先军不小心被通过的火车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文革 国龙江 何正斌 2000年6月17日,呼中自然保护区发现火情,张文彬扑火队队长带领25人赶赴一号火场扑救,当二号火场又发现火情,在家留守的张文革、国龙江等25名队员奉命赶赴二号火场,6月23日上午,当扑打到一道山梁上时,给养已严重不足,张文革、国龙江自告奋勇到山下指挥部背给养。回来的路上,火场上刮起8级以上大风,火场全线复燃,二人在逃生无果的情况下,躲在一树墩后,于6月23日下午3时10分左右,不幸殉职。6月21日,呼中林业局呼源林场工人何正斌,在扑打三○号火线山火时,突然刮起10级以上大风,何正斌不幸被卷入大火中,因火势过大,没有及时跑出来,于6月21日下午3时30分,以身殉职。
  刁望振 2004年12月12日,漠河县木业公司成品库发生火灾,漠河县扑火队接到命令到木业公司执行物资抢运任务。扑火队副大队长刁望振在抢运过程中由于地面滑,刁望振摔倒昏迷过去,被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经大夫会诊确认为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以身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