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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解放后的农业发展

第三节 解放后的农业发展



  大同一带建国三十四年来,农业发展的特点是几起几伏,迂迥前进,具体又分为六个时期。

  第一时期(1946~1952)

  1946年初,我党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粉碎蒋介石发动的全国内战做好准备,指示各解放区人民先后开展了大规模的减租减息运动。同年 5月18日。肇州县临时工作委员会委派联合会主任,肇州县六烈士事件的幸存者孙新华同志负责肇州西片,组织群众进行反霹斗争,大同地区都分别建立了农民联合会,动员农民积极分子,在各地分别开始了二、五减租减息工作。其办法是:原由地主与长工对半分收成,每个长工还要从分得的收成中拿出二石左右的粮食给地主做为当年口粮;租佃户则是平均每垧(小垧)给地主拿一石五斗左右粮食,做为地租。减租减息后改为地主分收成的25%,收租也减为25%。原则上从1945年开始,把多分的部分退还给长工和租佃户。通过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提高了广大农民的阶级觉悟,而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做出“关于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改变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1947年 7月中旬,肇州县组成的土改工作队分赴大同各区,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同年冬季,通过平分土地,农民开始实现耕者有其田。其方法是编号按户分等。按人均分。一般分三等,有的分四等。三等分法是,一般赤贫、雇农、孤寡、军烈属是头等,贫农、佃农是二等。下中农、中农列为三等。对土地重新丈量,按质量平均搭配。1948年春,地方人民政府向分得了土地的贫苦农民颁发了土地执照,广大农民经济上翻了身,政治上获得了解放,生产方式由原来的扛活、租种变为个体经营,经济上有了自主权,劳动积极性得到了发挥。到1949年末,粮食总产达一亿一千九百七十万斤,亩产增加到158斤。

  1949年,大同一带的广大翻身农民响应毛泽东同志组织起来的号召,从1950年开始,初步形成了互助组和常年组。互助组和常年组一般由三一五户农民组成,以后户数虽有所增加,但最多也不超十几户,一个村屯又划分为若干组。其中有季节性的、常年性的,也有换工插犋的。到1954年末,大同一带的互助合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个时期(1953~1957年)

  土改以后,大同一带的广大贫苦农民虽然有了土地,开始自食其力,但由于个体农民仍然具有分散落后,经济不稳定,容易两极分化等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土改中获得了土地而较少有其它生产资料的贫农、下中农,有的开始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土地。水利资源的利用,农业机械和其它新技术的推广,对农产品需要量的日益增多,都亟需对农业进行一番改革。

  1953年,通过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发展远景等教育,根据东北局和省委指示,肇州县在农业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开始由常年组建立初级社。初级社属半社会主义性质。1952年,肇州县在榆树乡进行了以付井才为主的第一个初级社试点,然后在全县进行了推广。大同一带以付井才初级社为样板,多次组织参观学习,并迅速在全县普及推广。农业合作社开始逐步由少到多,由低到高,经过发展、扩大、合并、提高这几个阶段,到1954年春耕前,已建立了三十多个合作社。同年秋,掀起了第一个合作化高潮,到1955年春耕前,大同一带参加初级社农户近四千户,约占全区总农户的百分之三十左右。1955年10月,中共中央七届六中全会后,肇州县委又组织掀起了第二个合作化高潮。年末,大同地区发展初级社二百七十多个,参加农户九千八百多户,约占全区总农户的百分之九十左右。这些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仍归各户私有。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各户的私有牲畜及大农具也交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的产品,归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共同所有。在扣除了生产中的开支和缴纳农业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大部分按社员所提供的劳动数量进行分配,小部分按社员入社的土地数量进行分配,社员交给合作社使用的牲畜和大农具也给予一定的报酬。由于这种小合作社也是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的,同时也允许存在一些单干户,而这些单干户如果在生产上有困难,社里也给予帮助,这样,通过典型和示范的力量,把个体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引上了合作化道路。1955年,大同一带农业生产又获得了丰收,粮食平均亩产 209斤,总产一亿六千四百五十万零二千斤。

  1956年,大同一带又办起了近八十个规模更大,公有化程度更高的经济组织~~高级社,参加户数一万九千多户。它是在原来初级社的一个屯为一个社的基础上变成几个屯为一个高级社的,同时把各村合并为乡政府。这个阶段,大同一带部分农民开始使用新式农具,有的还少量地用上了化肥。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其特点是入社农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不分红,只靠劳动力在社内参加分配;即统一参加劳动,实行工分制。这样在合作化过程中,经过了三个互相衔连的步骤:即第一步,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织仅仅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步,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在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组织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但在后期,大同一带在个别环节上因操之过急,有的甚至违反了自愿互利的原则,所以从总体上看,1949年到1953年农业总的平均发展速度是106.5%,平均增长速度是6.5%,从1953年到1957年,农业生产的平均发展速度是负。反映在个别高级社与高级社之间,差距较大,参加劳动的社员逐渐由集体劳动所取代、自觉劳动精神日趋淡薄。

  第三个时期(1958~1961年)

  1958年 8月29日,中央北戴河会议做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高潮。大同一带子 9月上旬,在原有乡的基础上,成立了五个人民公社。即中心公社 (老山头)、联合公社(高台子)、大同公社、新主公社(兴隆泉)、群众公社(大青山、祝三)。

  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公社管理委员会,所辖大队成立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公社、大队按规定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大队干部实行补贴,社员劳动评工记酬。

  人民公社化以后,经营管理办法与原则同过去都有显著的不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基本的核算形式。在三级所有制中,公社和大队所有制只是部分的,占比重最大的是生产队一级经济,生产队所有制是三级所有制中的基本部分。生产队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接受国家指导计划的前提下,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有权支配和运用自己的生产资料及劳动力,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盈亏由自己负责,国家和公社对于生产队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分配权,必须加以尊重和保护。

  人民公社运动中,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和热情是应该肯定的,但当时受“左”的思想影响,“一平二调”(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也随之产生,人民公社化同共产主义硬性联系的“共产风”,越刮越紧。否认各公社之间,特别是否认公社内部原来各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间在经济上的差别,否认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的原则,无偿调拨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生产资料、产品、劳动力和资金。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的错误作法,以及干部瞎指挥,背离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原理。大同一带在这一时期内曾一哄而起,在大小队办起了几百个大小食堂,每块耕地内都挖了实用率不足5%的大口井。全民深翻地将部分耕地深翻二尺以上,黄土翻身,土质结构遭到破坏,地力元气大伤。干部的浮夸作风和一人说了算的家长作风开始滋长。1959年,虽然在农业结构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了本地作物种植比例,增加了高产玉米的播种面积,但由于管理失误加之科学种田水平低,粮食单产仍然没有得到提高,总产趋于下降。1960年,又受多种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平均亩产91斤。1961年,在本地经济没有恢复的情况下,全区人民依靠党的领导,自力更生,熬制植物杆秸和柴草制淀粉,用瓜菜代食品,终于战胜了粮食奇缺、耕畜较少,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当年粮食总产由1960年的七千零一十六万斤增加到九千一百八十三万斤,增长了31%。亩产由1960年的91斤增加到 123斤,增加了35%。但与1957年相比,粮食产量仍然没有恢复到人民公社化以前的水平。

  第四个时期(1962~1965年)

  1962年,党中央号召“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并认真贯彻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纠正了“五风”。通过精简机构。大庆区下放了大批干部充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农业生产得到了初步恢复和发展。在这期间,广大农民在完成集体耕种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田间隙地和房前屋后扩大种植面积,发展庭院经济。大部分农民都受益不小。粮食总产由1960年的七千一百五十万斤恢复到一亿零八百四十四万九千斤。1963年,由于减少了粮豆作物播种面积,虽然粮食单产下降幅度较小,但总下降幅度较大。1964年,全区农村都分别实行了田间管理责任制。具体方法是把任务落实到各生产组。按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奖惩。同年又增加了农家肥的施用量,选择和推广了适宜本地栽培的优良品种,粮食亩产148斤,总产一亿零七百四十五万斤。农业生产基本恢复到1957年前的水平。

  第五个时期(1966~1976年)

  正值本区农业生产初步得到恢复和发展时期。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全区普遍展开。文革初期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和夺权运动使城乡大部分主管农业的各级领导班子被夺权。文革中期,虽然提出了“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口号,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已逐步延伸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不问主客观条件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大地园林化”号召,以及一埯双株的密植措施,都因条件不具备而落空。片面追求粮食产量而不顾农业经济效益的大量引进化肥,造成了粮食成本费过高。“以粮为纲”和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大批地削减了农村经济,作物种植受到严格限制。家庭自产的瓜、果、蔬菜只准自食,不得外卖。作物种植一旦超过规定即被连根拔掉。

  在这一时期内,虽然加强了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建设,推广了科学种田,普及优良品种和扩大化肥施用量,使粮食产量有所增加,但由于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加之农村经济管理不善,社员的经济收入都急剧下跌。从1968年开始,农村大量地出现超支户,有的生产队劳动日值出现负数,部分超支多的社员超支额竟高达两三千元。所以,有相当一部分生产队劳动日值虽是正数,社员名下也还有一定数量的存款,但由于全队超支额过高,现金长时间不能兑现,因而多数社员的存款都名存实亡。后期虽然实行了破产还债和三角兑现,但由于农村增产不增收,收入水平低,主要矛盾仍然得不到解决,以至于在“文革”后期又出现了一批“吃粮靠返销、花钱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队。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本区粮食平均亩产153斤,最高年份的1973年是191斤,最低年份的1976年是118斤。1966年,全地区户均收入452元,人均收入 100元。到1976年户均收入降至390元,下降了24.4%,人均收入61元,下降了39%。

  第六个时期(1977~1985年)

  1976年,我们党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同区农村社队分别落实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生产措施。1980年至1981年,全区十个人民公社在原统一经营的基础上,分别落实了以奖、惩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责任制。1982年,中央下发了一号文件,为全区进一步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指明了方向,全区528个生产小队有275个落实了联产到劳;109个落实了包干到劳;68个落实了专业承包; 41个落实了小段包工;35个落实了包产到组。1983年,全区除13个生产队落实专业承包外,其余 515个生产小队全部落实了大包干到户责任制。这种责任制的特点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全是自己的。同年春季,大庆市政府又在八井子人民公社进行了政社分家试点,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八井子乡委员会、八井子乡政府和八井子乡经济管理委员会。

  大包干到户责任制的落实,调整了原有的生产关系,劳动组织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与大包干到户责任制相适应,各人民公社加强了管理体制,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全区行动较早的双榆树公社根据“大包干到户”责任制的特点,在集体财产、资源、债权、债务、征购、派购五不变的情况下,将原有的55个生产小队变为38个联队,其中除设六名专职联队队长外,其余大队专职干部都改为兼职干部,全社八名大队支部书记和大队长都兼职一个联队队长,经济管理以联队为单位设联队会计。八个大队除三名大队会计兼联队会计外,仅保留了六名小队会计。“队为基础”的三级管理变成了两级管理。两级班子一套人马,减少了办事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小队干部由原来的 143人精简到55人,减少了88人,到九月份,全区除大青山公社44个生产队和大同公社实行统一经营的23个生产小队仍设小队会计外,其它公社都实行了联队会计。全区大小队干部由原来的1,850人精简到995人,减少了47%。

  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广大农村社员对科学种田不断提出新要求。为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和普及科学种田的积极性,区委、区政府加强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引进和繁育了大量优良种子,并引导农民克服了“稀不扔”等错误认识,在科学的基础上适当合理密植增加株数,扩大绿色面积,使土地利用率逐年提高。1981年,全区推广使用了辛硫磷闷种和3911浸种消灭虫害,在农业生产中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效果。全区在肥料的施用上,普遍增施了农家肥。1982年,祝三公社建全大队亩施农家肥达五吨以上。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全区十个人民公社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化肥的施用量,仅1983年一年就施用化肥4,003吨。其中:尿素142吨,硝酸铵 34吨,过磷酸钙3,784吨,重过磷酸钙43吨。施用中采取了深施、条施和穴施相结合的方法,减少了化肥损失,充分发挥了肥效。与此同时,广大农村社员都进一步加强了对责任田、承包田的科学使用和管理。此外,全区十个人民公社伴随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还加强了农、牧、副业生产。1982年,全区副业累计收入一千八百一十二万九千元,占全区总收入的49.2%, 其中,林业收入二十八万五千元,牧业收入四十六万四千元。工副业收入一千七百三十八万元。在旱灾、风灾、虫灾多种自然灾害并存的情况下,粮食亩产只有 153斤,但农业总收入却达到三千六百七十九万七千元。比1981年增加五百五十万零八千元。1983年全区农业总收入达到五千七百五十八万四千元。粮食总产一亿五千一百八十九万六千斤。平均亩产 314斤,比1979年增产89斤。上交商品粮三千零四十五万七千斤,完成了当年粮食征购任务的157%。1984年后,全区各乡(镇)完全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土地承包到户,按照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注意抓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做好产前产后服务,扩大农民致富门路。各乡(镇)都出现了“离土不离乡”的第三产业户,他们到集镇进行经商,从事服务行业。截止1985年末,全区从事商业饮食业、运输业、建筑业、修理业达1,426户。由于政策落到实处,全区农业形式越来越好,1984年农业总产值六千九百五十三万一千元,粮食总产一亿三千九百五十二万六千斤;1985年在一号文件指引下,注意了粮食生产,并扩大了播种面积,但因遇到了春旱夏涝的不利情况,使部分地区呈现出完全绝产的局面,如祝三乡东升、东山村房屋泡倒,土地被淹,粮食绝产,在全区范围内,有 50%的乡 (镇)遭灾,粮豆单产显著下降,由1984年的亩产312斤降到 282斤。所以说1985年大同区农业呈现下降的趋势。1985年的农业总产值为七千四百零一万四千元,粮食总产一亿二千一百八十四万三千斤。产值虽然上升,但农业部分下降,乡镇其它收入填补了农业部分。

  1984年前,全区在农村中重点扶植了两户(重点户、专业户),并以万元户开路,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达到治穷致富的目的。根据实践证明,农民中先富后富问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决贯彻“劳动致富、守法致富”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的先范作用,各乡镇都出现了党员联系户,使农村中的老、弱、贫户都程度不同的在生产、生活锋模水平上得到提高。充分体现了党的战斗堡垒作用。

建国后历年耕地变化情况表
  单位:市亩



  1984年后,土地进一步集中在种田能手手中,这些人是农村勤劳生产的带头人,由于土地的集中,相应的在经营管理上也必须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使农业生产进一步在科学管理方法上赢得效益。自1983年后,大同区政府加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指导,区建立了种子站、科研站。各乡(镇)建有农业站,这些事业单位,在指导科技生产上和引进新技术、品种上都起了重大作用。

  在中央精神指示下,大同区注意抓了粮食生产,根据本地生产条件,注意了玉米、大豆等品种的生产,如玉米每年的播种量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其它作物也因地制宜的进行安排,从而为保障粮食生产创造了条件。

建国后历年粮豆播种面积产量表
  单位:千斤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