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及沿革
第四章 电业
第一节 机构设置及沿革
大同区电业机构最初形成于1946年,始建时,全厂干部、工人12人。行政配备有会计、出纳、电费收缴员各一名,工人八名。当时,由于工厂没有经济来源,收缴的电费也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工人的劳动还是无报酬的。到1948年,大同发电厂被正式纳入国家管理,隶属于肇州县企业公司后,工人们才开始有了劳动工资。1951年,大同发电厂并入大同油米厂,全称为大同油米厂发电车间。1958年转入大同酒厂管理,全称为大同酒厂发电车间。同年又转入大同机械厂管理,全称为大同机械厂发电车间。1961年10月,工业调整时,发电车间与大同机械厂正式分设,建立大庆区发电厂。工作人员发展到15人。其中行政人员五名,工人十名,1970年3月 21日,大同由自发电改为国家网电后,大同发电厂正式停机,发电厂改为电管站,隶属于安达县农电科。1968年,大同周围十个人民公社都相继成立了水电站。1974年,安达县电业科为管理方便,采取了分片管理的方法,大同周围十个人民公社的水电站和立志办事处电业站才正式隶属于大同电管站领导。1976年,大同电管站改为电业所。1978年,大同区划归大庆后,电业所隶属大同区农林办,1981年 4月份,大同区水电科组建,大同电业隶属于水电科。其机构编制设有生产技术组,用电管理组、财会组、试修车间、车队、行政组及总务组,配有 480平方米楼房办公室,1,100平方米的配套建筑。运力由七十年代的一台胶轮拖拉机逐步发展至1983年的两台货车、一台特种车、两台吉普车、一台三轮摩托车和一台泰山胶轮拖拉机。人员编制逐步由1969年的18人发展到1983年的55人。1984年水电科撤销,统归农林科。具体业务仍由大同电业所领导,而电业所业务隶大庆电业局。只是人员由大同区管理,经济又是独立实体。至1985年末,又分城镇管理站。电业所下辖各乡电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