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反偷税漏税的斗争
第四节 反偷税漏税的斗争
建国三十四年来,大同一带广大税收人员在上级税收机关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新税制,秉公执法,坚持依法办事,以率计征的原则,同违反税收法纪、偷漏国家税款的纳税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坚决斗争并给以严厉打击。
在“五反”运动中,大同镇近六十个个体商户,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户偷税漏税。1950至1955年的六年时间内,偷漏税额共达 23,029元。广大税收人员星夜缉私,认真检查、对偷漏税者先后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认真进行了补罚。
所谓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查处偷漏税工作程度不同地受到了一些干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日益好转,在繁荣个体经济、活跃城乡市场的情况下,国家税收法在广大群众中进一步贯彻落实,税务队伍也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加强。他们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管理同时,也加强了对发货票的管理。在这期间,对违章滥用发货票的两个社队企业、随意使用批发价格的一个事业单位和一个个体商户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共补罚税款890.63元。
1982年,大同区税务局又开始对69个个体工商户进行清查,其中有偷漏税行为的42户,占被查户的60%。1983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又对纳税企业和个人认真做了清理检查,查出偷漏税个体工商户23户,纳税企业42户。根据国家税收法的有关规定,对这些不法户都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仅1982至1983两年,全区就补罚偷漏税 41,193元。其中有三个偷漏税户分别一次补罚一千元。1985年,随全国性税收大检查,大同区于本年9月26日到12月末,共查了152个工商企业,其中103户有问题,占检查户数的68%,共查出漏税额二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一元。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今后每年都开展一次税收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