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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金融

第一节 机构沿革



  解放前,大同一带没育独立的金融管理部门,货币流通与肇州县基本相同,至1950年11月30日,在中共肇州县委批示下,大同银行开始正式组建,全称为肇州县支行大同镇银行营业所。1954年又改为银行办事处,负责大同周围五区(大同镇)、八区(老山头)、十一区(兴隆泉)、十二区(大青山)、七区(升平)的金融管理。而这时的大同工商业由于绝大多数为个体经营,所以银行工商业务较少。少量的个人储蓄一般由会计代办,银行内只设会计、出纳和农金三个组。

  1960年,伴随油田开发建设事业的发展,大同银行业务开始急剧增加。与此相适应,大同银行经过调整,设立了人秘、出纳会计、储蓄、信贷、农金六个组。1980年开始增加农行业务。到1983年末,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4人。1984年11月30日,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分设。工商银行大同办事处设人秘、出纳、会计、储蓄、信贷、计划六个组,1985年末有职工24人。农业银行大同办事处设会计、出纳、储蓄、信贷、人秘、农金、信用社七个股,1985年末有职工25人,下辖10个营业所9个信用社,有职工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