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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院

第三节 法院



  一、机构沿革及设置

  大同区法院成立于1978年,它的前身是大同人民法庭,最早的人民法庭建于1954年、隶属于肇州县法院领导、于1957年撤销,统归肇州县法院。1973年11月 5日安达县决定在大同镇成立大同镇人民法庭,编制二人(副庭长、书记员各一人),受案地区为十个人民公社,三个场,一个办事处。

  1978年春,大同区成立,相继成立大同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共大庆市委1979(庆发)79号文件通知,大同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1979年4月8日,并任命大同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孙福义兼任大同区人民法院院长。

大同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大同区人民法院人员增减表



  二、庭、科(室)职能

  刑一庭:

  刑一庭是法院一个重要职能单位,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它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保卫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育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一庭受理全区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包括公诉、自诉案件。 自1978至1983年末,刑一庭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13件。包括 19类刑事案,判处各种犯罪的死刑、死缓、无期、有期徒刑 187件。其它按撤诉、退卷、转出、调解、中止等处理。1984和1985年两年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33件,其中盗窃案最多,共44件,其次是强奸26件,共有案件17类。

  刑二庭:

  刑二庭职能是监督一审刑事案件和受理申诉案件,审理外地移交的刑事案件和本院的已判决案件。刑二庭组建于1980年,至1983年末,共受理监督、申诉案件37件,其中监督 3件,申诉33件,中院指审 1件。三案(冤、假、错)复查工作。重点以1961一1977年反革命案件38起,平反34起,改判 2起,维持原判2起。1961—1977年普通刑事案件144起,申诉33起,改判15起,折抵刑期5起,驳回申诉13起。1984和1985年共受理申诉案件32件,经过审理全部结案。

  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是受理大同地区的民事案件。自1973年成立大同法庭至1983年底,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71起,其中姻婚案件376起,其它案195起。1984年共受理民事案件232起,较多的是离婚案件128件,结案231件;1985年共受理民事案件282件,结案282件。仍为离婚案多达50%以上。

  经济庭:

  经济庭组建于1981年,它的任务是受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受案范围,法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如一方依法诉之于法院,经经济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后,一方不服而起诉的《经济合同法》纠纷。实施前的跨县、跨地(市)、跨省和非经人民法院处理不可的合同纠纷,上级交办的合同纠纷,还有其它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收案。自1981年组建以来,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75件,经济犯罪8件,经济纠纷67件。1984至1985年共受理经济案件146件,反映债务纠纷达75件,充分说明经济合同,承包等案件增多了。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

  信访科:

  信访工作主要是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它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了解情况,听取人民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条渠道;是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它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一审、民事、经济和自诉刑事案件的收案审查工作,解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法律询问,向来信来访者进行法制宣传。接受群众的检举、控告及违法犯罪者的投案自首,并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转办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的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来信来访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恰当处理,满足群众的要求。自1978至1983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727次;1984和1985年的信访数字没有统计。

  办公室:

  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是为审判工作做好后勤,具体包括文秘、财会、档案、法警、技术、司机、打字、保管等。

  三、案件审结情况

  1973年大同人民法庭,仅就一审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进行审理。自1978年大同区人民法院组建以后,扩大了案件审理范围,使案件审结率逐年提高。1985年以前情况如下页表。

  四、干警培训

  大同区人民法院加强对干警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法院的培训工作是采取内外结合方法。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坚持讲课和论讨相结合,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至1983年末,全院累计记业务笔记260万字、政治学习笔记230万字、钢楷320万字、大楷210万字。自1978年以来先后有13名同志参加省、市司法专业培训。

  五、荣 誉

  大同区人民法院曾被评为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先进单位。大庆市先进单位、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

  民庭被评为大庆市法院系统年度先进集体,大庆市先进集体;刑一庭被评为大庆市法院系统年度先进集体;经济庭第一审判组被评为大庆市法院系统先进班组;办公室、信访接待组、财会组、保管组被评为大庆市法院系统先进班组。1984至1985年,上述科(室)陆续被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