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资机构沿革
第二章 劳资
第一节 劳资机构沿革
大同区的劳资工作,光复后至人民公社化以前,属肇州县民劳科管辖,因为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职工的采用量很大,社会采用量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对劳动就业、浮闲人口安置是在县统一管理下由各主管科(室)批准的。大同地区的几个主要行业 (商业、教育、工业)以地方申请, 县级批准而转为正式国家职工者居多;另一条途径则是集体转入、集体纳入体制。如1956年对工商业改造后,大同区开始有了集体工,这批人员是合作化时期加入合作系统的手工业工人,完全是集体转为集体工的。大同区对劳动力进行管理始于1960年初。
1959年末成立了大庆区劳动科,隶属于肇州县。劳动科编制为8人。1960年6月份酝酿划归安达市领导,属市劳动局办事单位,行政仍归松花江专区管辖。1962年劳动科与民政科合并为民劳科。1964年大庆区撤销,1965年春,民劳科归安达县民政科和劳动科领导。1978年元月份,安达西片十个公社划归大同区后,劳资科便相应组建,负责全区劳资等管理工作。人员逐渐充实、配备,至1985年末定编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