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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述

总述




  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南、西、北与东宁县毗邻,东与苏联滨海边疆区的波格拉尼奇内区接壤,有26公里国境线,为祖国东北的重要门户;辖区面积460平方公里,建成区4平方公里,总人口24 112人,非农业人口占66.54%。

  绥芬河市整体地貌呈东、北高而西、南低之势,辖区内有 140余座山峰,山地占总面积的85%;最高海拔点888.1米,最低海拔点320米。有小绥芬河、寒葱河两条主要河流。

  绥芬河市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因距日本海较近,受海洋性气候影响,夏少酷暑。1 月平均气温-17℃,7月平均气温19.2℃;平均降水570毫米,降水多集中于6~8月份;平均无霜期119天,平均10℃以上积温2 072℃。

  绥芬河市地下矿藏主要有沸石、铬铁、辰砂,沸石中的赋存浊沸石分布较广,储量可观;地下水蕴藏量1 115.12万立方米,占水总资源的 20.1%。土地开垦55 908亩,垦殖率8.8%,低于全国10.4%和全省 18.5%的垦殖率。森林覆盖率为45.87%,高于全省10.86个百分点,主要树种有松、桦、椴、柞、榆、杨、柳、槭、胡桃楸、水曲柳等;活立木蓄积量99.145万立方米。

  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野生植物资源主要有玫瑰、山葡萄、草莓、蕨菜、黄花菜、薇菜、黄芪、五味子、龙胆草、刺五加、芍药、贝母、百合、柴胡、桔梗、苍术、益母草、穿地龙、木耳、元蘑、榛蘑、猴头蘑等。野生动物资源主要有虎、熊、野猪、马鹿、狼、狐、貉、獾、狍、獐、黄鼬、水獭、雉鸡、飞龙、沙半鸡、蛇、蛙等。到80年代,大型哺乳动物已少见。

  绥芬河有悠久的历史。据考古发现,四五千年前,境内就有中华民族的祖先在这里繁衍生息。唐代,绥芬河地区隶属渤海国率滨府华州。到明代隶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率滨江卫。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的签订,使绥芬河地区成为边界地区。1897年,中东铁路开工,绥芬河地区一部分划为铁路附属地,由中东铁路当局执掌大权。另一部分于1903年隶属绥芬厅。1913年设东宁县治后,隶属东宁县。1921年,东北当局收回中东铁路附属地行政权,原铁路附属地划归东省特别区属第三区。1926年正式设绥芬河市。1933年绥芬河地区沦陷后,现市辖区先后划归伪北满特别区第三区、东宁县、绥阳县。

  1945年绥芬河地区解放后,仍隶属绥阳县。1948年随绥阳县并入东宁县为乡镇建制。1968年绥芬河升格为县级区,由牡丹江地区管辖。1973年撤区复设公社建制归属东宁县。1975年第二次设县级市。1988年,绥芬河市辖3个乡15个行政村。



  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奠定了绥芬河地区交通、通讯和通商口岸的基础。中东铁路东部线由绥芬河地区出境,与俄国铁路衔接,西至哈尔滨。通讯业与铁路口岸同步发展。1908年,铁路开通欧洲运输线。此后,以粮食为主的大量农产品运往欧洲、日本、俄国。绥芬河站成为中国东北地区对外贸易的中继站之一,黑龙江、吉林两省豆类 90%经绥芬河站出口。1908年,开通至图们、牡丹江、哈尔滨、佳木斯等地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海参崴的长途电话。到1924年,绥芬河为东北八大电信中心局之一。1928年,绥芬河站吞吐货物 184万吨,达到最高峰。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因统治需要,在绥芬河设置 6处电信机构;修筑通往图们、穆棱等地12条主支干公路。

  50年代初,铁路为抗美援朝输送军需;1954年,中国加入社会主义阵营的国际联运组织。绥芬河铁路口岸成为中国东北地区联结欧亚经济的通道,担负10余国的联运业务。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绥芬河口岸承担了向苏联还债的货运任务。60年代后,中苏两国关系紧张,铁路口岸的功能削弱,最少的年份只吞吐几万吨货物。进入80年代,中苏关系缓解,铁路口岸货物吞吐量渐增;公路开通至牡丹江、鸡西、密山等地。1988年,开通对苏贸易路;国内总客运量36.9万人次;铁路口岸吞吐达 154万吨,接近历史最高吞吐量;市内电信单位一处,电话装机逾千部。

  19世纪后叶,绥芬河地区的居民便利用地理上的优势与俄罗斯人进行民间贸易。1902年后,绥芬河商业服务业初具规模。1905年,绥芬河地区中外商户已有 105户。1910年后,俄国限制商品输入,民间贸易转为走私贸易。1916年建成中华市场,招商户 270余家。1922年开“烟禁”后,鸦片经营商迅速发展到 400余家,走私贸易和鸦片业成为绥芬河经济畸形繁荣的两大支柱。商业与贸易的发达带动金融业。1910年到1932年,金融业务往来远达沈阳、哈尔滨、乌苏里斯克、海参崴等地。

  1925年恢复“烟禁”,绥芬河市(原铁路附属地)中外商户有 165家。1926年后,因苏联政府严格边境管理,取缔走私,走私贸易终止,畸形繁荣的绥芬河经济随之迅速衰落。

  外国客商的“坐镇收购”贸易,也是贸易的一种。外商收购以粮食为主的农副产品。自本世纪初到30年代初,绥芬河地区有俄罗斯(苏联)、朝鲜、日本、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波兰、美国、丹麦、捷克等国籍人士相继在绥芬河经商、生活。最多时有8个国家5 000余人。

  1933年绥芬河地区沦陷后,大部分外商迁走,日商增加。绥芬河地区商户由沦陷前夕的261户,减少到1937年的50余户。1935年日伪当局断绝与苏联交通后,对苏贸易完全终止。

  解放初,绥芬河战争创伤尚未平复,1949年仅有10余家商户。1956年公私合营,国家实行计划经济。至1963年商业网点有10处。到1975年商业网点增加 4处。1978年后,国家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1984年起,私营商业崛起,到1988年,商业网点达到216处。

  从解放初到1969年,绥芬河口岸只是国家对外贸易出口的中继站。绥芬河地方在1970年以后开始参与国家贸易,对外贸出口组织货源。70年代组织出口的货源主要是土特产品、粮油产品,年出口额在10万元左右。80年代增加出口轻工产品。组织出口货源额度,由1985年的38万元增长到1988年的 816万元,年递增率253.6%。1985年,绥芬河市在无对外贸易权的条件下,通过省内外贸易公司代理进行易货贸易。当年实现出口额 300万元。1987年绥芬河市获得对苏联贸易权。1988年边境贸易过货3 500万瑞士法郎,贸易方式发展到8种,对外贸易单位20余家,职工600余人。

  旧中国的绥芬河口岸,只设有海关机构。解放后,1949年成立人民海关,相继成立边防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机构。到1972年,口岸各涉外机构全部健全。

  绥芬河市是缘铁路口岸兴起的一座微型城市,工业不发达。1913年,绥芬河地区仅有一所啤酒作坊、一家电灯公司(发电厂),其他均为小作坊,生产日用消费品及简易工具。到30年代初仍为原有工业格局。沦陷后,只剩一所发电厂、几家手工作坊。

  新中国成立后,绥芬河区仅有一家啤酒厂、一家电厂和一些小型手工业1958年开始,发展机械、木器等小规模工业。到1968年,绥芬河区大小工业企业有 6家。建区后,上级投入资金,工业始有发展,成立纺织厂、珍珠岩厂、农机修造厂、汽车配件厂。1975年后工业发展加快。1977年工业企业有7户,总产值(1970年不变价)301万元。到1984年,工业企业有21家,总产值1 014万元。1988年工业企业31户,总产值2 335万元。绥芬河工业企业多属小规模,主要产品有啤酒、维多思果汁、卫生筷子、布匹、针织衫、塑料制品、红砖等17种。其中维多思果汁、针织衫、卫生筷子等产品销往国外。

  1915年后,绥芬河地区的土地开始大量开垦,作物品种增多。到20年代前期,因开“烟禁”,大部分土地成为“罂粟园”。1925年后,粮食生产逐渐增加。沦陷后,日伪统治者压迫、剥削农民,大片土地弃耕,良田被占。解放后,党和国家重视农业生产,绥芬河区利用改良农具,推广新品种,开垦荒地,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生产走上良性轨道。但是因绥芬河无霜期短,积温低,土壤条件差,粮食产量相对低,灾丰年间产量悬殊,最高年份的1973年单产 227公斤,最低年份的1980年单产46公斤。土地播种面积,50年代到70年代波动在2.7至3.3万亩之间,80年代波动在 3至3.7万亩之间。经济作物和蔬菜的播种面积接近10%。到1988年,绥芬河有耕地面积35 542亩,以农用为主的拖拉机372台,农村劳动力2 227人。1988年播种总面积32 900亩;粮豆薯总产4 246吨,平均单产141公斤。

  1968年建区后,建立县级财政。1973年撤区后,财政工作由东宁县统管。1975年后,建立市财政体系。财政收入中,税收由1976年的43.3万元增长到1988年的 641.1万元,增长13.8倍;企业收入由1976年的亏损24.7万元,增长到1988年盈利 3万元;上级补助,1976—1987年呈递增形势,由164.6万元增加到812万元。1988年比上年减补70.6万元。财政收入依赖上级拨款。财政支出与收入的比例,1976年到1983年呈上升趋势,1984年到1988年呈下降趋势,市财政对上级的依赖逐渐减弱。到1988年,本市级财政收入644.1万元,比1976年增收460.9万元;财政支出1 446.9万元,为全年级财政收入的224.6%,比1976年降低32.8个百分点。
   
  
         
  1915年,阜宁屯垦公司主办万福华目睹铁路附属地以外土地被中东路当局侵占,中国商民的资金每年数十万元地被俄国中东路当局盘剥,便奋起反抗,同有关人员找到证据,据理力争,收回被中东路当局侵占的附属地以外的土地,在附属地西邻兴办中华市场,与中东路当局抗衡,表现出凛然的民族气节。苏联铁路消费公社在以绥芬河站为主的中东路沿线倾销货物,巧夺商权,垄断市利。绥芬河商会、市政公所和商民等具民族气节的人士,于1927年开始与之展开斗争,持续 3年之久,抑制了苏联铁路消费公社的货物倾销行为,保护了民族商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驻绥芬河地区的东北军六○○团团长张志邦在抗日志士影响下,愤然下令驱逐在绥芬河的全部日本人。

  1926年,绥芬河地区建立中共党支部。共产党人打开去苏联的地下交通线,承担着中国与苏联的第三国际交通任务。1933年绥芬河地区沦陷,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共产党员赵采青等在绥芬河地区发展党员,建立敌后组织,领导铁路工人开展抗日活动。赵采青于1939年为祖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白色恐怖中,绥芬河地区的其他共产党员遭到日伪当局通缉,组织活动被迫转入“地下”。

  解放后,建立了民主政权。政权尚未巩固便遭到国民党及伪警宪残余势力的颠覆,区长赵长华、公安局长肖风云、公安队长孙振环等干部惨遭杀害。民主联军发动群众再次解放绥芬河地区。绥芬河人民跟着共产党,跟着土改工作团闹革命,斗地主,分土地,过上了安定的日子。新中国成立不久,美帝国主义将战火烧到鸭绿江畔,绥芬河成为抗美援朝的后方,绥芬河人积极参加了援朝物资的装运工作。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人民靠勤劳的双手建设家园,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1966年“文化大革命”,严重冲击了绥芬河人的工作、生活秩序。绥芬河地区,产生了许多造反组织和数以千计的造反者,揪斗了 “走资派”、“五类分子”, 还挖出大批“特务”,使革命干部、人民群众蒙受了不白之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绥芬河市进行了拨乱反正,摘掉了套在干部群众头上的“紧箍”,政治秩序趋于正常。发展经济建设的春风吹进绥芬河人的心田。1984年后,人民群众按照中共绥芬河市委“建设口岸城市”的指导方针,在各工作系统千余名中共党员的带领下,开始了经济建设。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城市企业进行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系列改革。绥芬河市迎来了国际友好人士,接受了新鲜的信息。绥芬河人也走出去,带着新的思想,去和世界联系,寻求口岸城市发展的道路。到1988年,绥芬河市成为通贸兴边试验区。在中共绥芬河市委的领导下,绥芬河人民更新思想,转变观念,加大了改革开放的步伐。



  近百余年来,绥芬河地区由山村发展为较现代化的口岸城市,尤其是1975年后的10余年,国家大力支持,地方努力,城市发展迅速,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逐步提高。
  绥芬河市的现代教育起步较早,民国初期即有学校。到1978年,城乡中小学校发展到18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在校学生4 754名,占全市总人口的19.7%;教师367人,教师学历达标率 59.8%。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受到政府、社会、家庭的重视,社会办学已开启良好的开端。教育投资由1976年占市财政支出的8.3%增加到12.25%。但是教师队伍不稳,教师综合素质不高仍困扰着教育。
  万福华在民国初的屯垦时期,致力于耕作改良,引进作物新品种,开农业科技先河。新中国成立后,涌现出一批致力于科学实践的人物。到1988年,全市有科技工作者 800余人,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约占50%,其中120人具中级技术职称;有学术团体20个。产生较大影响、应用于实践的科研成果主要有铁路换装用电动吊车,解决了长大笨重货物换装难问题;7586细菌粉酶糖化法,被国内同行业应用;“维多思”果汁,获国家级奖;啤酒缩短酒龄法,达轻工业部12度二级标准;麦芽两用箱,被全国啤酒行业推广应用;212 型北京吉普车变速箱防护罩工艺,为国内首创。
  本世纪初,绥芬河地区即具备初级医疗条件,设有小型中、西医院。解放后,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1975年建市时,全市有主要医疗机构 3所,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48人,有病床40张。到1988年,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27个,防疫、保健、地方病防治、药检等机构健全;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60名,平均150人一名;有病床56 张,平均430人一张。医疗卫生技术:胸、腹、盆腔外科手术成功率95%以上;急性心、脑、肾病及中毒,有效抢救率75%以上;能进行生化、细菌、胃镜、B 超等临床检验。大骨节、甲状腺肿大、克山病等地方病得到控制或被消灭;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逐渐展开,饮水、食品、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民国初期,即有京戏传入绥芬河地区。新中国成立后,文化活动多与政治结合紧密。政府将文化作为一项事业,调拨经费,组织管理,发展壮大。到1988年,全市有书店、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影剧院各1处,俱乐部4处,电台、电视台各 1处,史志编研机构一处。市拨文化事业经费8.7万元,是1976年的7.25倍,人均3.6元。累计在地区级以上刊物体发表各种文学作品40余篇;各种文化活动经常开展,其中创办与经济嫁接的灯节文艺洽谈会,成为绥芬河市文化发展的新方向。
  1975年后,尤其80年代改革开放,绥芬河市的城乡建设发展较快,人民生活得到迅速提高。1976年至1988年,城市基本建设累计投资7 760万元。1988年投资2 221万元,是1976年的13倍。投资中,地方自筹资金比例逐年上升。1978年地方自筹与国家投资的比例为1:2.63,1983年为3:4,1988年为10.4:1。建市后13年,城市有色路面铺设约8万平方米,是建市前的 6倍多。到1988年,全市住宅21.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 9平方米。私人住宅向砖(铁)瓦化发展,公共建筑开始向楼房化发展。城镇职工年均工资1 794元,农民年均收入642元。居民收入呈多元化发展,购买力上升。1988年人均商品购买额1 500余元,是1976年的5倍。全市23个金融机构,储蓄余额 5 835万元,比1978年增长53.9倍。居民的文化消费增加,消费形式增多;高档、耐用的衣饰、电器等进入普通家庭。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