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944年
1935年-1944年
1935年(民国24年 伪康德2年)
2月 绥芬河日伪铁路警护团成立。
3月23日 日本收买中东铁路,改称北满铁路。
3月26日 全线改宽轨标准轨,与苏联断绝交通。
3月 绥芬河日满俱乐部建成,至1945年战争中被毁。
10月6日 在绥芬河地区北部观月台附近,日伪军与苏联军队发生冲突,双方用机枪射击,
互相指责对方侵犯国界。
是年 边境地区土地收归伪满洲国“国有”。
△ 日军八六八部队侵驻绥芬河以北鸟青山驼峰一带。
△ 日军二二九部队侵驻绥芬河天长山及地久山一带。
△ 伪满政府公布《劳工法》。此后每年绥芬河地区都有数十人至上百人被迫充当劳工。
△ 日军抓来大批劳工及八路军俘虏,强迫他们在绥芬河地区中苏边境前沿一带修公路,挖山洞,筑工事。据老年人反映,竣工时,除极少数逃出的幸存者外,绝大多数劳工被日军杀害在山洞中。
1936年(民国25年 伪康德3年)
4月5日 设在绥芬河口岸的苏联海关及工作人员撤离回国。
4月9日 在绥芬河地区北部边境附近,日伪军同苏联军队再次发生武装冲突,日军河口中尉被击毙,另有5名日军士兵失踪。
7月 协合会绥芬河分会办事处成立,从事招降和情报搜集等活动。
12月末 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统计处完成第二次人口调查统计,全市总人口为 8 813人,其中“满人”6 369人,日本人1 787人(含朝鲜人510人),苏联人50人,英国人 2人,波兰人2人,无国籍的603人。
1937年(民国26年 伪康德4年)
3月 中共地下党员赵采青 (又名赵建章)组织中共绥芬河铁路支部部分党员及共青团员、赤色工会会员赴穆棱代马沟一带,配合抗日武装颠覆了日军一列列车。
6月 本地设兴农合作社,控制农产品交易,实行粮谷出荷 (强迫将粮食卖给“国家”)和粮食定量配给。
夏 以参加“蓝衣社”为罪名,日本宪兵队逮捕绥芬河市长赵凌霄等50余名社会头面人物及知识分子,押送哈尔滨日本宪兵队。赵凌霄刑前病死狱中。
冬 120余名中国劳工,在日军押送下由东宁徒步来绥芬河地区。 一天一夜到达绥芬河后仅剩下40余人,途中冻死70多人。
是年 绥芬河地区至磨刀石划为边境禁区。15岁以上的边境居民发放《边境居民证明书》。
△ 日伪在绥芬河地区设“防谍会”,监视和迫害反满抗日群众。
1938年(民国27年 伪康德5年)
2月 绥芬河国境监视队姜姓班长组织部分士兵起义, 打死日军中尉连长后,多数士兵逃往苏境,少数人被捕遭杀害。
4月 绥芬河国境监视队与警察总署合并为国境警察中队。
11月 中共地下党员赵采青被绥芬河日本宪兵队逮捕,狱中坚贞不屈,顽强斗争,后于1939年在牡丹江宪兵队英勇就义。
是年 伪满洲国国道局东宁事务所修建绥芬河至小城子(东宁)公路(今称南绥公路)。
1939年(民国28年 伪康德6年)
6月1日 绥芬河地区划归新设的伪绥阳县管辖,同时将绥芬河改为街建制,设街公所,首
任街长川口正敏(日本人)。
6月 废除保甲制,绥芬河街各保、甲为区、屯取代。
9月 日本秋田县开拓团首批40余人迁入寒葱河村一带居住; 至1942年10月第二批迁入,先后两批共50余户,144人。
是年 绥芬河街出现无线电收音机。
1940年(民国29年 伪康德7年)
4月11日 伪满政府公布 《国兵法》。此后,绥芬河地区每年约有七八名青年被迫应征服役。
7月1日 经伪绥阳县批准,绥芬河街公所颁布《绥阳县绥芬河街区规约》,强化殖民统治。
1941年(民国30年 伪康德8年)
2月2日 “满洲帝国道德会绥阳县绥芬河分会”成立。
7月7日 日本关东军在绥芬河地区边境一带举行针对苏联的军事演习。
夏 伪满洲国皇帝溥仪的胞弟溥杰,由新京乘专机抵达绥芬河地区,视察天长山一带日本关东军。
1942年(民国31年 伪康德9年)
4月24日 绥阳县剧团被称 “小白鞋”的女演员,在绥芬河戏院子演出《拾玉镯》时,加自编词“小鼻子(指日本人,编者加)带来大烟把人害”,引起轰动,女演员被日本宪兵队逮捕。
5月1日日本人原多喜夫在绥芬河街开设的照相馆开业。
秋季 日伪当局实行武装搜荷(用武力搜缴出荷粮),强制农民除留少部分口粮外,全部卖给“国家”。
11月18日 伪满政府颁布《国民勤劳奉仕法》。此后,绥芬河地区每年都有数十名青年被迫参加“奉仕队”服劳役。
12月 街公所强制居民背诵和无条件执行伪满洲国当局发布的“国民训”,奴化劳动群众。
是月 绥芬河街学校贯彻伪满政府颁布的《学生勤劳奉公令》,实行学生半日读书、半日劳动。高年级学生增加军事体育训练课。
1943年(民国32年 伪康德10年)
春 日伪当局对征兵不合格者(俗称“国兵漏”)实行勤劳奉仕。
5月23日 阜宁镇群众举行重修娘娘庙开工典礼,近800人参加(庙宇于50年代被毁)。
9月 街公所贯彻伪满政府颁布的 《保安矫正法》、《思想矫正法》、《保安矫正手续令》、《思想矫正手续令》和《保安矫正护送规则》,强化对人民的思想统治。
1944年(民国33年 伪康德11年)
3月 街公所强迫人民群众储蓄;鼓动金属特别回收运动,强制居民变卖铜、铁。
5月 贯彻伪满当局颁布的 《时局民事特别法》、《时局刑事手续法》,各处张贴“勿谈国事”、“守口如瓶”等标语;不准三人以上集会或随意耳语。确定每月 8日为“防空演习日”,强制居民家家挖防空洞,并对居民住户实行灯火管制。
是年 绥芬河街日伪统治机关推行“剔抉”计划,强化社会治安,实行“防范周”,成批逮捕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