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历史问题纪略 一、反右斗争
1957年11月,绥芬河镇按上级部署开展党内整风运动。镇委及基层单位,分别召开党、团员和干部职工大会。层层动员,要求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参加运动,大胆鸣放,向党组织和领导人提意见,帮助党整风。一些干部、职工就中苏关系、合作化、粮食统购统销及某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鸣放,提出一些批评意见。
1958年 5月15日,停止整风转为反右派斗争。镇党委和外事党委对整风鸣放中的重点人及鸣放的重点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按照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政策界限规定,报东宁县委批准,全镇划出右派分子8名,其中外事机关干部1人,财贸系统 2人,教师3人,干校干部1人,手工业社工人1人。在财贸系统划定坏分子2人。定性后,镇党委、外事党委及各基层单位召开各种会议,批斗8名“右派分子”和 2名“坏分子”,掀起声势浩大的反右派斗争高潮。这8名“右派分子”被逮捕判刑1人,开除公职下放农村劳动改造5人,开除公职留用1人,免于处分1人。2名“坏分子”被开除公职,下放农村劳动。运动至年末结束。
1978年4月,根据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经市委改正办和统战部认真复查,认定原划8名右派分子和2名坏分子全属错划,实事求是的全部予以改正,为他们恢复政治名誉和公职。
二、大跃进
1958年 8月中央北戴河会议后,在全国掀起了以“大办钢铁”、“大办粮食”为核心的大跃进运动。提出“实现钢产量1 070万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跃进口号。
1958年 6月,在党委动员下,全镇职工捐款集资,办起地方工业铁工厂。其中前进社捐款100余元。镇内各单位 400余名职工共捐款6 179元,军政、海关等部门平均每人捐款20元。地方铁工厂组建后,把大炼钢铁作为重要任务。支部书记和厂长带领职工到十八盘山、五花山、南沟、鹿窖岭等地寻找铁矿石。找到后,用土办法熔炼,因矿石品位低和设备技术差而失败。后又改以草炭炼油,因不懂技术和违背客观规律而告结束。同时,公社党委规定,每个单位,每户居民必须搜集各种废钢铁、金属卖给国家,如果有完不成规定数目的,就被视为对“大办钢铁”的态度问题而受到批评甚至批判。为支援国家,也迫于形势,广大职工、社员、驻军官兵不分昼夜,不畏风雨地挖掘废钢铁。啤酒厂门前石桥和镇区北侧小桥上的铁轨,铁路机务段的旧机车库,全部被职工拆除卖给国家。很多居民还将家中用的各类铁器、金属制品、装饰品等作为废金属卖给国家。全镇共挖掘和收购废钢铁2 473吨。其中铁路系统1 643吨,镇直和农村717吨,海关30吨,外贸公司13吨,边防检查站70吨。年收购量比1957年增长4倍以上。1958年11月,绥芬河公社党委组织社员群众通过大辩论,狠批地冻不能深翻等各种“右倾保守思想”,调动各作业区社员和城镇机关干部、职工,男女老少 1 000多人集中到友好、胜利两个作业区,进行深翻大会战。同时还将电话、广播、供销、医务等部门及文艺宣传队调到田间,进行宣传鼓动。经过铁钎凿,炸药炸,深翻 3尺,建成“试验田”、“丰产田”。地表腐殖土被深深地埋在白浆土之下。使两个作业区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
文教、卫生、政法等各行各业,也卷入“大跃进”的浪潮。卫生工作提出:个人卫生,每人一个脸盆、一条毛巾;环境卫生,“横看成块,竖看成线”。同时,全市倾城出动,敲锣打鼓进行围剿麻雀、捕抓老鼠、挖蛹大会战。搞得人人疲惫不堪。政法工作提出:刑事案件侦破率100%,治安实现“四无”,即无盗窃,无破坏事故,无重大火灾,无赌博。其结果是既没实现治安的“四无”,侦破率也未达100%,“逼供信”现象却不断增多。
大跃进时期形成的“浮夸风”、“瞎指挥风”,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块绊脚石。
三、文化大革命
1966年 7月初,在全国的“文化大革命”序幕中,绥芬河镇中学的几名学生成立“革命青年战斗组”的“造反”组织。军政委员会和镇公社党委依照上级部署,派出工作组到镇中学进行调查和干预。随之这个学生组织悄悄解散。到8月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检阅首都红卫兵后,镇中学 200多名师生宣布镇中学红卫兵总部正式成立,要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红卫兵总部成立后,第一个革命行动是“破四旧”,将《红楼梦》、《水浒》、《三国演义》、《古文观止》、《沙士比亚戏剧集》等书籍搜查烧毁,谓之“造反有理”。
同年10月下旬,绥芬河镇中学、铁路民办中学选出红卫兵代表,由教师带队,共42人赴京接受毛泽东主席检阅。其他红卫兵纷纷外出搞“大串联”。
同年12月,卫生检疫所成立“虫媒战斗小组”后,各外事机关、铁路系统、城镇公社及工厂、学校、农村、街道居民委纷纷成立造反组织。
1967年1月,各单位造反派纷纷召开“点火”大会,开始冲击各级党政组织。1月24日,外事机关造反派夺权。1967年 1月25日,以镇中学红卫兵和外事机关造反派为主的19个造反团,500多人,在军政俱乐部联合召开“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 迫使军政党组和公社党委就派工作组的问题当众检讨、认罪。随之镇内各单位相继夺权。仅 5天时间,军政委员会、公社、铁路系统及其他基层单位的党政大权,全部被造反派夺取,为造反派的接管委员会(小组)所取代。党员停止组织生活,革命干部被揪斗、游街,机关、工厂、学校不能正常办公、生产和教学,全社会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出现严重的混乱局面。
至9月26日,全市有造反团(队)140个,造反派1 571人。11月 7日发生两派300多人揪与保一军管干部的两派武斗事件。
1968年2月21日镇内按系统成立机关、工交、农林、财贸、文卫、红卫兵6个造反总部,下属87个造反团,2 157名造反派。
3月7日,成立军、干、群三结合的绥芬河区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1968年 4月10日,全区(不含铁路系统)22个单位、10个大队全部建立革委会。
从1966年9月到1968年3月,仅在军管会正式备案的(不含随揪随放的干部,不含铁路系统)被揪斗的干部达31人,占绥芬河干部总数的26%。其中处级以上干部 3人,科级干部9人,股级干部9人,农村大小队干部10人。
1968年4月 9日,区革委在北寒大队召开全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深挖“三特一叛”运动)。 会议确定由公安军管小组在反修大队搞清队试点。之后区革委又多次召开全区群众大会,做清队动员。在此期间,区公安军管小组在反修大队,一夜之间揪出36名“苏修特务”。此做法被视为经验加以推广,致使全区城乡揪斗成风。
至1969年5月,全区(不含铁路系统) 清队集中关押“三特一叛”269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2人,群众250人;按揪斗罪名分,“苏修特务”45人,“日特”15人,“国民党特务”2人,“叛徒”14人,“历史反革命”35人,“现行反革命”20人,“坏分子”14人,“中央胡子”10人,“密探”52人,“一般历史问题”的15人,“一般反动言论”的39人,“内部矛盾”的8人。以上人员被判刑的20人,动迁内地33人;造成死亡10人,伤残8人。
1968年 8月24日,区革委在铁路俱乐部召开千人大会,发动群众揪斗“漏网走资派”,并当场揪出卫东大队支部书记卢立国等 3名干部。9月21日,区革委又在建设小学召开全区1 500多人大会,继续鼓动揪“漏网走资派”,并再次当场揪出两名大队干部和一名区革委领导。至1969年3月,揪出各级“漏网走资派”16人,占全区(不含铁路系统)已揪干部数的50%,其中局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9人;罢免干部32人,占原干部总数的27%。
1970年后,先后进行“整党”、“批陈整风”、“批林整风”、“批林批孔”、“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反击右倾翻案风”、“追查政治谣言”等运动。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
1976年10月下旬,市委成立“文化大革命”揭批查领导小组,开展“三大讲”、“清查”、“两打”以及整党整风运动。
1978年6月,进行冤、假、错案平反工作,对248起案件逐个进行反复的查证核实。同年12月 8日,召开全市平反冤假错案大会,为原绥芬河军政委员会主任张庆禄、原绥芬河军政保卫部长赵奎等 7名领导干部的冤假错案进行彻底平反。会后,各党委召开各种类型的三案平反大会。截至1980年 5月25日,全市248起冤假错案全部平反。其中给33名干部重新安排工作;对9名致残者定为比照公伤处理;为 158人补偿经济损失(农村58人补工分)或发给困难补助费,总计人民币 5.156万元。原有不实材料全部销毁,落实政策的平反材料全部装卷归档。同时,对“三案”制造者、打砸抢人员也分别进行处理:全市立案的7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5人,社员1人;根据其情节轻重,定性二类1人,三类6人;行政撤职1人,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1966—1976年绥芬河市“文化大革命”事表 表15—5—①
表15—5—②
表15—5—③
表15—5—④
表15—5—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