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习俗
第四节 其他习俗
一、迷信
旧时,当地汉、满族居民封建迷信比较严重。认为凡是天、地、山、川、雷、雨、电等自然现象及人、兽、户、灶、财、喜等均有其神灵,因此都信奉。其中对狐狸、黄鼬 (俗称黄鼠狼)两种动物尤其敬畏。认为它们能够得道成仙,幻化成人,既能捉弄人, 也能佑护虔诚信奉者,因此不少人家供奉“狐仙”、“黄仙”。更有巫婆、“神汉”以“狐仙”附身,采用“跳大神”方式,为善男信女求“仙”“治病”,骗人钱财。解放后,破除封建迷信,打击各类宣扬封建迷信不法活动,“祭神供仙”者逐年减少,70年代农村仍有隐蔽的“跳大神”活动,至80年代已基本绝迹。
旧时,天旱无雨,农民头戴柳枝圈,设供桌供品,燃香,敲打锣、盆,向龙王爷求雨的习俗较为普遍。解放后随着人们文化知识的增多,求雨习俗至50年代已渐绝迹。
旧时,时常有占卜先生走街串巷为人占卜凶吉。还有的是盲人,打着竹板,由小童引路,四处为人“算命”。占卜种类较多,抽签算卦、相面、看手相、批“八字”等。放后,经教育,占卜者逐年减少,尤其“文化大革命”期间,已基本绝迹;但进入80年代,算卦的、相面的、批“八字”的又复出现,屡禁不绝。
二、守寡
解放前,妇女丧偶不可再嫁,寡妇再嫁,被视为对亡夫的不忠和失节。在这种封建礼教的毒害下,不仅婚后夫亡要守寡,而且定婚未嫁的处女也要“守节”,甚至有的削发、毁容,以示“守节”。即使有少数寡妇敢于再嫁,也要遭到社会、家庭的千般耻笑和万般刁难。清末民初,官府鼓励孀妇守寡, 并为公认的守节30年和50年以上的孀妇树碑、挂匾、 立牌坊,上刻“冰清玉洁”、“贞节可风”等字。解放后,破除封建礼教,妇女地位提高,孀妇再嫁被视为妇女正常权利。但五六十年代,有子女的中年孀妇再嫁者并不普遍,至80年代后,本市不仅中年孀妇再嫁已很普遍,老年孀妇再嫁者亦不少见。
三、睡头
旧时,本地区居民普遍有为婴儿睡头习俗。新生儿满月后,用青或蓝布将婴儿手足裹紧,头部枕内装高粮米或小米的硬枕头,仰卧,过五六个月后,方可换软枕和让婴儿自由倒卧。认为这样做,可以使婴儿后额头发育端正。此习俗至今在大多数居民中尚存,只是多不再用高粮米枕头,而小米枕头依然在用。
四、睡摇车
旧时,用柳木或椴木板制成船形“摇车”,外涂彩漆图案,内垫小褥,再用皮带或绳索将摇车悬起,将婴儿仰卧其中,轻轻摆动使婴儿入睡。认为婴儿睡摇车既少蚊蝇又风凉。此风俗曾多年相传,至80年代,经有关方面介绍,婴儿长期睡在来回摆动的摇车内,会影响婴儿大脑正常发育,市内居民用者逐年减少,但农村家庭仍经常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