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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伪康德8年)

1941年(伪康德8年)



  1月15日 日本扩充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撤销驻佳木斯等领事馆及同江派出所。

  7月 28日 伪满当局发布《价格临时措置法》(简称“七·二五”禁止令),全部商品价格
以7月 25日为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都实行定量配给,限价出售。市内只特许几家大商号
经营“配给品”。市场商品奇缺,中小商号接连倒闭。此后,商业市场被日本人办的登喜和、
高岗号、光武洋行等所垄断。

  8月20日 伪满当局决定增税1亿元。自25日起,市内提高卷烟税、家屋税、烟税、事业所
得税、关税、法人所得税,并新设通行税、特别卖钱税。

  12月 佳木斯发电所建成投产,并架设6万伏输电线路向兴山(今鹤岗市)送电。

  本年 伪满当局强制增加“出荷粮”,掠走的大豆和小麦分别占全部产量的四分之三和三
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