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
1971年
1月 15日 中共合江地区革委会核心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根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
精神,决定对全市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捕的110人予以释放。
2月20日 合江地区革委会发出《关于搞好春耕备耕生产大会战的动员令》。
3月19日 合江地区革委会、合江军分区联合发出命令,决定在全区少数民族中征兵200名,
其中佳木斯市40名。此系首次单独在少数民族中征兵。
4月15日 中共合江地区革委会核心小组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会期 10天。会议传达毛泽东
《我的一点意见》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会后在全市开展“批陈(伯达)整风运动”。
6月 25日 中共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赵熙敏任中共合江地区革委会核心小
组组长、合江地区革委会主任。
8月14日 佳木斯造纸厂制造成功2台可控硅控制的新型电弧炼铜炉。
8月27日 中共合江地区革委会核心小组召开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会议,贯彻中共黑龙江省
三次党代会精神,揭发批判潘复生“打倒一切”、“清队”、“不断反右倾”等“左”的错误。
会后,全市展开批潘活动。
8月 佳木斯市水产养殖场开始兴建。
9月18日 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通告9月13日林彪乘飞机仓皇出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
按照中共中央部署,中共合江地区革委会核心小组逐级向下传达。其后,陆续传达中共中央下
发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开展批林整风。
9月30日 本13至10月5日,以佳木斯市为主,全区共抽调解放军指战员、公安干警和民兵
937人,进行清查搜捕工作,破获政治刑事案件37起。
11月12日 合江地区革委会决定加强和充实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每个城区公社成立 5个街
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