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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灾

第五节 风灾



  全年风速大于17米/秒(相当8级)的大风日数,南部低山丘陵区平均为 42天左右,北部沿江平原为53天左右。全年大风日数65%集中在春季4—5月份,春季风速为 4.3米/秒。最大风速可达35.5米/秒。风向多为西南。

  1978年5月4日大风,最大风速30米/秒,松江公社蔬菜塑料大棚被风毁近百栋。

  1979年5月8日大风,风速34.1米/秒,市郊76个生产大队中有66个受灾,其中重灾的大队29个。刮毁塑料大棚230栋、温室200栋,受灾农田49 200亩,占总播种面积的43%。刮坏民房1 900多间、猪鸡舍10栋、砖围墙330米。刮跑稻草15 000公斤,刮倒电柱45根,电线被扯断,引起火灾两起,烧毁人工林2 050亩。造成损失约合人民币85万元。

  1982年5月11日大风,风速29米/秒,长青公社和松江公社蔬菜大棚被刮毁123栋,损失约合人民币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