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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大雨和暴雨

第七节 大雨和暴雨



  日降水量等于或大于25毫米的大雨日数,在南部低山丘陵区全年平均为 3.5天,北部沿江平原区为3.2天。其中暴雨(日降水量等于或大于50毫米)0.5天左右。每年大雨开始时间是 5月份(个别年份开始在4月份),结束时间是在9月份(个别年份到10月份)。暴雨70%发生在7—8月份,有的年份在9月份发生。

  郊区因大雨和暴雨造成的水土流失共有117 153亩,占耕地面积的 22.5%。其中水蚀面积为104 214亩,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9%。水蚀较重的坡耕地(5—10°)25 431亩,占水蚀土地面积的24.4%。水蚀严重的坡耕地(15°以上)为2 554亩,占水蚀土地面积的2.5%。现有大小冲刷沟500多条,占地面积4 200亩。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是大来、敖其镇和沿江乡的南部山区各村及高峰、群胜、西格木和四丰等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