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乡建设
第四节 城乡建设
新中国建立前,城乡人民住宅多为土草房,狭窄简陋。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新建居民住宅楼280余幢,城镇居民居住面积904 931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40.7%;人均居住面积11.2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22%。目前,农村住宅建设正向砖瓦化发展,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7平方米,比60年代人均3.75平方米增加1倍。
新中国成立前,市内有主干道2 786米,次干道 12 975米。除正大街为条石路外,其余均为土路。1980年以后投入大量人财物力进行整修,对大部分干道铺装砂石,对正大街等部分道路改装柏油路面。同时还开通了富锦与桦川的富桦路、富锦至宝清的富宝路。乡村道路建设发展较快,1989年有乡道14条326公里,均为砂石路面。达到乡道联网,晴雨通车。
日伪统治时期,富锦镇内只有正大街种植杨树。解放后,在境内哈同公路两侧逐年植树,现已成荫。1982—1984年,全市每年植树12万株。进入80年代以后,城镇园林绿化深入展开,逐年发动群众植树种花绿化环境。至1 989年计有街道树1 7 840株,花坛500个,7 000平方米。城区绿化面积5.93公顷,人均绿化面积0.8平方米。农村绿化,据对 6个乡(镇)、109个村屯的统计,村屯绿化面积为118.3万平方米,人均16.66平方米。
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近年来对产生污染源的皮革、石棉瓦、毛皮、电镀、造纸、铸造等工厂(车间),分别采取迁厂、关停和改革工艺、增设处理装置等措施进行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扩大垃圾清运,清运区达到全镇的80%。并在大街小巷普遍整修排水沟,新建、维修厕所35座。农村做到家家有厕所,畜禽圈养占90%,进一步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