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建设
第三节 经济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同江市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经济贫穷落后。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获得较大发展。1986年抓住口岸开发的机遇,深化改革,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使经济建设高速发展。1989年,全市实现社会总产值17 005万元,工农业总产值7 386万元,比1966年增长 19.5倍。国民收入 9 068万元,人均国民收入1 140元。
农 业 同江市的农业生产,经过40多年的建设,已经走向稳定发展的道路。1989年,农业总产值5 086万元,比1966年增长 17.2倍,是1978年的 6.7倍。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7.7%。主要生产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烤烟、甜菜、马铃薯等经济作物。1989年,种植面积为57万亩,比建县初期1966年增长2.8倍,比1978年增长1.8倍。粮豆薯总产量达78 934吨,比1978年增长1.2倍。1989年,大牲畜发展到7 343头,生猪15 046头,分别比1966年增长1.4倍和1.1倍。奶牛和羊从无到有,已分别发展到1 533头和 2 896只。1989年产肉573吨,牛奶1 800吨,蜂蜜4.77吨。
60年代前期,乡镇只有铁木农具修理,小砖窑、木匠铺以及米面、被服、编织、制酒作坊等,规模很小,产品单一。1989年,乡镇企业发展到199户,从业人员 1 505人,总收入6 246万元,盈利261万元,向国家缴纳税金343万元。已形成食品加工、粮食加工、木材加工、农机具配件等多种行业,成为同江工业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
同江市涝区总面积 257万亩。为了解脱已垦的农田和大片荒原免受洪涝灾害,1966—1989年,国家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 199余万元,建成排水干渠 119条,全长244.7公里,排涝面积231.5万亩;筑起松花江、黑龙江、鸭绿河和同抚堤防工程,全长145公里,保护农田 106万亩,草原80万亩,可垦荒原3.2万亩。修筑大型抽水灌溉工程2处、中型抽水站 3处、小型抽水站28处,灌溉面积227万亩。打机电井295眼、排涝桥12座、大型排涝工程 5处。打下了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
工 业 在新中国建立前,同江市仅有私营粮油坊、酱醋坊、铁匠炉等几家手工业作坊。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县治屡变,工业发展十分缓慢。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之口岸恢复,使工业生产迅速发展。1981—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11.5%。1986年后持续稳步发展。至1989年,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到229 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9个,集体所有制19个,个体191个,产品达120余种。实现工业总产值2 300万元,比1966年增长 43倍,比1978年增长7.7倍。1982年,地方工业开始摘掉连续 16年亏损帽子。目前已形成电力、机械、建材、塑料、食品、粮油加工、印刷等门类的工业体系。
交通邮电 境内有同江至哈尔滨、抚远、勤得利、八岔等公路,连接乡镇公路,交叉成网。同江港口沿松花江上通佳木斯、哈尔滨;顺黑龙江下抵抚远、饶河,北上萝北、黑河。
全市有各种车辆680台,其中国营484台,集体 25台,个体171台。1989年,公路货运量完成126万吨,周转量759万吨公里;客运量8 614人次,周转量41 720千人公里。水运完成3万多吨,客运4 000人次。有邮局、支局15处,邮电服务点104个,邮路总长380公里.实现了乡乡通电话,西部地区达到村村通电话。新建的邮电大楼已交付使用,自动电话安装工程正在进行,预计1990年投入使用。
商贸金融 1989年,全市有商业、饮食服务网点909家,从业人员1 631人。农村基层供销社遍布各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 448万元,比1966年增长62.1%,比1978年增长 71.5%。其中居民消费品零售额5 638万元,比1978年增长 23.9%;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 1 690万元,比1978年增长42.1%;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额1 119万元,比1978 年增长51.8%。城乡集市贸易越搞越活,个体有证商业 754家。从1986年开展对苏联贸易以来,贸易伙伴日益增多,遍布远东地区,延伸到苏联内地。1989年,对苏联贸易额达 1 270万瑞士法郎。出口商品以大豆、貂皮、鲟鳇鱼籽、白瓜籽、蕨菜等农副产品为主。地方财政收入 1 090万元,银行贷款额达26 694万元,保险收入161万元。
198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达1 659元,比1978年增长2.3倍;农民人均收入达 488元,比1978年增长3.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