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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建设

第三节 经济建设



  新中国成立40年来,依兰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利用地方资源,努力发展生产,使依兰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地发展起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调整了各项经济政策,经济建设发展变化尤为显著。1989年,工农业总产值为26 885万元,比1949年增长15.9倍,比1978年增长2倍;社会总产值55 421万元,比1978年增长2.2倍;国民收入25 699万元,比1978年增长2.4倍。

  农 业 依兰县是黑龙江省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盛产大豆、玉米、小麦、烤烟、亚麻等。1989年,农业总产值13 969万元,比1976年增加137%,是1949年的81 倍。1965年前,种植业产值每年平均递增23~28%;“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增长速度减慢,至1976年,种植业产值仅比1965年增长78.9%。1989年,种植业产值11 074万元,比1976年增长150%,是1949年的9倍。1989年,大牲畜存栏由1949年23 400头发展到35 026头,增长50%;生猪存栏由1949年43 100头发展到74 595头,增长 73%;羊由1949年900只发展到86 008头,增长94倍多。1965 年前平均每年捕捞水产品400多吨。1980—1989年,水产品总量达7 952吨。其中水产养殖从无到有,产量达4 996吨,占总产量的60%以上。

  新中国建立初期,林业生产以采为主,年采伐量10万立方米以上。1956年后,年采伐量基本稳定在 3万立方米左右,年均造林在2.3~4.3万亩之间。“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事件千余起,共毁幼、中柞桦天然林40余万亩。1979年以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进一步落实各项林业政策和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国营、集体和个人三者营林的积极性,造林面积不断增加。1978—1989年共造林101.5万亩,比1950—1955年均增长 17.3倍,比1956—1965年均增长3.9倍。

  50年代后期,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掀起大办社队工业的高潮,全县涌现出社办工业35家,年产值113.8万元(不含队办工业,下同),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8%。60年代,大部分企业下马,到1969年仅有3家,产值20万元。70年代走出低谷,到1978年乡镇工业回升到27 家,固定资产达305万元,产值602万元。1980年,乡镇企业有47家,从业人员1 746人,产值703万元。1989年,乡镇企业发展到129家,村办企业357家,联户办企业69家,个体企业 7 648家;从业人员18 565人;固定资产1 335万元;产值2 20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 5.87%,比1978年增长2.6倍。

  新中国成立后,采取了一系列防洪排涝抗旱措施,加强了基础建设。1949—1955年维修和新建巴兰河流域的宏兴、迎兰和倭肯河流域的山合、学兴、安兴等自流引水灌区, 灌溉水田6万亩。 1956—1959年,在倭肯河流域修建安兴水库, 勃利河流域修建永发水库等蓄水工程。1960—1974年,在倭肯河涝区挖掘防洪沟5条,排水渠10 条,改造倭肯河、牡丹江畔的土城子和达连河涝区,修建道台桥河、愚公乡大桥沟、太平乡石头河子等排水工程,筑起农田防洪堤140公里,保护农田 16万亩。1975—1989年对胜利水库、永兴水库、永安水库、兴隆山水库、永平水库进行消险,并修方田25万亩,条田2万亩,梯田5.2万亩,改垅7.8万亩,修桥 76座,闸6处,涵52道,挖支、干排水渠679条,治涝受益面积61万亩,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了灌无水排无路的状况。1989年被评为黑龙杯和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

  工 业 清末,县城已有制米、磨粉、酿酒、烧陶、制革、木器、烘炉、砖瓦等手工作坊。民国时期,出现印刷、制镜、制鞋帽、弹棉花各业。沦陷时期,除日伪经营的亚麻株式会社、同大火磨和油、酒、石灰、造纸等厂以外,其余手工业作坊仅能生产简单的生活资料。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工业与手工业作坊只有 30余户,资金104 841元。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大跃进”,到1958年增加到52个,职工超过千人。60年代对化肥、造纸、纺织、电子仪器各厂及松江煤矿先后进行改建。1979年以后,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加快。 到1989年全县工业已发展到137户,其中国营企业 32个,集体企业105个(不含乡镇村办工业)。职工总数39 127人,固定资产21 374万元,流动资金 11 813万元。 1980—1989年,工业总产值呈直线上升趋势,1980年为6 565万元,1985年为8 373万元,1989年为12 916万元。主要产品有油泵、砂糖、发电、麝香虎骨膏、豆浆晶、亚麻纤维、颗粒粕饲料、古城名酒等。

  交通邮电 依兰的交通运输主要靠公路和水上运输。民国年间,筑成依兰至哈尔滨,以及通往勃利、密山、佳木斯、同江和桦川等官道。解放后,公路建设向标准化永久性发展。至1989年先后改建、整修东西南北4条干线公路207公里,桥梁39座;乡间公路 18条,全长335公里,大部分达到三级路面;林业专线公路2条,长66.7公里;农场专线公路2条,长28公里,已形成直通省、市、沟通邻县、连接乡村的公路网络。

水上运输,现有码头两处。依兰码头较大,货物吞吐量年均3~5万吨,货场、仓库、候船室等附属设施较为齐全;龙兰港码头,以专转运七台河矿原煤之用,货场面积 4万平方米,安装传送机一架,每小时可装煤800吨。全县有铁机船15只、木机船10只,共4 490马力;驳船29只,5 720吨位。

邮电事业,是从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起到民国期间逐渐发展起来的。伪满时期,邮政网点少,邮路短。集镇到村屯,没有邮政设施。新中国建立后,经过40年的建设,至1989年,全县拥有邮电网点19个,比建国初期增长9.5倍;邮政网路长1 715公里,增长33倍;电信线路长310公里(不含乡营线路),增长28倍。

商业外贸 清朝雍正年间,三姓城即为黑龙江及松花江下游的集市贸易中心。清同治初年,大小商号发展到89家,1930年增至900余家。 天兴制粉公司、同大第二制粉厂的面粉,广销黑河一带。沦陷时期,民族工商业被扼制。1944年以后仅存德发魁、协和昌、洪泰祥几家配给店。呢绒、绸缎和棉布市场几乎绝迹。杂货业无货可卖纷纷倒闭。新中国建立后,市场逐渐繁荣。随着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建立与发展,个体商业也活跃起来。但从1956年以后,流通领域形成国营与合作社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加之十年动乱的干扰和破坏,致使某些商品匮乏,供不应求。1979年以后,通过改革,市场日趋活跃。 1989年,商业机构与零售点达2 096个,从业人员5 904人,个体有证商贩达2 980人。1989年,商品零售总额为15 739万元,比1978年增长166%。

  对外贸易,始于1891年(光绪十七年)。当时,对俄国出口大豆、小麦、珍贵毛皮、药材等,进口以咸鱼、煤油、杂货为主。民国时期,对俄贸易往来更为频繁,出口商品达百余种。1914年,县内有外商22家。1916—1918年,总出口额为白银2 827两,总输入额为1 114两。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实行掠夺式经济政策,从依兰大量运走粮食、木材、山货和毛皮,同时输入日本轻工产品,排挤民族工商业。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外贸工作,开展直接对苏联贸易和对外转口贸易。出口商品主要有粮豆、肉类、工艺品、土特产品、药材、畜禽、皮张等。自1972年以来,外贸商品收购额逐年增长。1985 年,收购额为1 200余万元,1989年达到16 709万元。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1989年,全县职工平均工资达到 1 300元;农民
人均收入达到473元,比1978年提高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