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建置沿革

第一节 建置沿革



  1954年,国务院决定接受苏联政府的援助,在集贤县东部三道岗地区建设大型机械化谷物农物。1954年勘测设计,1955年开荒兴建,1956年建成。为了纪念中苏两国人民的友谊,国务院命名为“国营友谊农场”,受农业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1958年10月,经黑龙江省批准,将集贤县所属兴隆乡、三道岗乡、七星乡、柳林乡及 3个农业社划归友谊农场,合并组成友谊人民公社,实行社场合一体制,受合江专员公署和合江农垦局双重领导。 1960年4月,国务院决定设置友谊县,实行县、场合一体制,受黑龙江省政府和合江农垦局双重领导。1962年撤销友谊县,建立友谊特区,实行场区合一体制。1964年 6月恢复友谊县。1968年12月,撤销友谊县,成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十八团。1977年撤销十八团,恢复黑龙江省友谊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管理局。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又恢复友谊县建制,隶属合江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后改属佳木斯市)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双重领导。1988年 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友谊作为改革试验区实行政企分设。友谊县隶属佳木斯市,友谊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管理局。

  1989年,全县辖4镇、7乡,101个村民委员会、60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 11.4万。在总人口中,男性5.8万人,女姓5.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实行计划生育前的31.59‰下降到1989年的7.78‰。有12个少数民族,人口5 732人,占总人口的5%。